合肥經開區2024年公辦中小學招生入學政策

合肥經開區2024年公辦中小學招生入學政策

一、招生范圍
公辦學校要按照公布的學區范圍招收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
二、招生辦法
(一)戶籍、房產地址一致居民子女入學
適齡兒童少年戶籍與其父母(雙方或一方)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一致并單獨立戶,適齡兒童少年戶籍地址與其父母(雙方或一方)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的獨立產權房產地址一致(簡稱“兩個一致”)的,在戶籍地所在學區學校入學 。
(二)戶籍、房產地址不一致居民子女入學
家庭戶籍和房產地址不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原則上由戶籍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門統籌安排入學;確有困難的,可由房產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門統籌安排入學 。
(三)居住證滿半年居民子女入學
嚴格落實《居住證暫行條例》關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穩定就業、住所等規定要求,全面建立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入學政策,清理并取消不合規的隨遷子女入學證明材料及其時限要求 , 堅持以公辦學校為主統籌安排隨遷子女入學 。截至2024年8月31日在我區有效居住證滿半年的隨遷子女,要在規定時間內到區招生辦公室指定報名點審核,并提供父母(雙方或一方)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我區的有效居住證、在本市城區經商辦企業營業執照或合法的勞動合同,以及戶口簿、身份證等材料 。符合條件的,統籌安排入學 。
(四)政策優待人員子女入學
1.軍人子女入學 。按照《安徽省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工作實施細則》(政聯〔2021〕1號)、《合肥市關于〈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實施細則》(合教〔2019〕258號)和《關于加強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指導意見》(合擁辦〔2021〕6號)文件執行 。

2.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一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入學 。按照《公安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號)文件執行 。
3.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入學 。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隊伍保障機制的意見》(合政辦秘〔2019〕64號)文件執行 。
4.引進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 。按照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有關規定執行 。
5.烈士子女入學 。按照省委、省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
6.其他符合優待政策的人員子女入學 。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
(五)肥西縣派河以北部分小區業主子女入學
今年我區繼續接收肥西縣派河以北部分小區業主子女入學,接收學校及接收政策維持不變 。對符合“兩個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由其父母(雙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規定的報名時間,攜帶戶口簿、獨立產權房產證、身份證等材料,到對應學校辦理材料審核、報名入學手續 。
三、積極保障特殊群體入學
(一)住房租賃人員子女入學 。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快發展和規范合肥市住房租賃市場的通知》(合政辦〔2020〕13號)及其配套文件規定執行 。
(二)留守兒童入學 。區社會發展局教育、民政相關處室要摸清留守兒童底數 , 加大關愛力度,確保轄區內適齡留守兒童按時入學 。寄宿制學校要優先保障留守兒童的住宿需求 。
(三)殘疾兒童少年入學 。區社會發展局要指導各中小學,依法保障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切實落實“一人一案”,保障能夠接受普通教育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就近就便隨班就讀 , 為重度殘疾學生提供規范、有效的送教服務,并為其建立學籍,納入學籍管理 。市區聽障及全市視障適齡兒童少年原則上在合肥特殊教育中心就讀;智障兒童少年可在區特教中心輔讀班或在學區內學校隨班就讀 。
【合肥經開區2024年公辦中小學招生入學政策】
(四)華僑、華人、港澳臺胞人員子女和外籍人員子女入學 。分別須由僑(臺)務部門、外事部門出具證明 , 于7月20日到區招生辦公室指定報名點合肥市朝霞小學線下審核材料 。符合條件的由區招生辦公室統籌安排入學 。
(五)軍隊轉業干部子女入學 。軍隊轉業干部安置至本區內的,其子女需要入學的,由區招生辦公室統籌安排 。
四、入學程序
(一)持我區戶籍、房產的居民子女入學
可通過“合肥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系統”,采取“線上登記錄取 , 或線下審核線上錄取”的方式招生 。
1.小學入學報名
(1)6月24日-26日,符合“兩個一致”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和戶籍、房產地址不一致的居民子女通過網上招生系統進行登記報名 。學校在規定時間內對其填報資料(含學位年限登記情況)進行線上審核,線上審核通過的直接錄取 , 家長無需到學校進行線下審核 。系統提示需要線下審核材料的,預約后攜帶相關材料到相應的學校進行線下審核,審核通過后信息錄入系統,由系統進行線上錄取 。
其他特殊情況無法在網上登記的,可直接到相應學校進行材料審核,審核通過后信息錄入系統,由系統進行線上錄取 。

(2)補報名 。因特殊情況未能按時報名的 , 于7月7日-8日進行網上補報名 。網上補報名未被直接錄取的,需攜帶相關材料到相應學校線下審核,審核通過后信息錄入系統,由系統進行線上錄取 。
(3)小學入學報名線下審核時須出具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
②戶口簿;
③房產證;
④兒童出生醫學證明 。
如戶口簿無法直接體現父(母)子(女)、夫妻關系的,須提供能體現父(母)子(女)、夫妻關系的相關材料,如結婚證等 。
2.初中入學報名
(1)6月27日-29日,符合“兩個一致”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和戶籍、房產地址不一致的居民子女通過網上招生系統進行登記報名 。學校在規定時間內對其填報資料(含學位年限登記情況)進行線上審核,線上審核通過的直接錄?。?家長無需到學校進行線下審核 。系統提示需要線下審核材料的 , 預約后攜帶相關材料到相應的學校進行線下審核,審核通過后信息錄入系統,由系統進行線上錄取 。
其他特殊情況無法在網上登記的,可直接去相應學校進行材料審核 , 審核通過后信息錄入系統 , 由系統進行線上錄取 。
(2)補報名 。因特殊情況未能按時報名的,于7月7日-8日進行網上補報名 。網上補報名未被直接錄取的 , 需攜帶相關材料到相應學校線下審核,審核通過后信息錄入系統 , 由系統進行線上錄取 。
(3)初中入學報名線下審核時須出具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
②戶口簿;
③房產證;
④小學畢業學校蓋章的學籍表或小學完成證書 。
如戶口簿無法直接體現父(母)子(女)、夫妻關系的,須提供能體現父(母)子(女)、夫妻關系的相關材料,如結婚證等 。
(二)隨遷子女(持經開區居住證的居民子女)入學
1.報名時間為7月4日-6日 。符合在我區就讀的居住證滿半年的隨遷子女入學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通過網上招生系統進行登記報名,并按照系統提示攜帶相關材料到審核點進行線下審核,審核通過后由區招辦統籌安排就讀學校 。
小學隨遷子女報名線下審核點:合肥市朝霞小學、合肥市明珠小學、合肥市建平實驗小學南艷分校、合肥經開實驗高劉小學、合肥一六八新橋學校小學部 。
初中隨遷子女報名線下審核點:合肥市第四十五中學芙蓉分校南校區、合肥經開實驗學校初中部、合肥市第四十六中學海恒分校、合肥市五十中學西校高劉分校、合肥一六八新橋學校初中部 。
家長可以到其中任意一個審核點申請線下審核,現場審核點僅為就近就便入學服務點,與最終錄取學校無關 。
特殊情況無法在網上登記的,可直接前往審核點線下審核 。補報名時間為7月20日 。
2.隨遷子女入學線下審核時須出具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①父母(雙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我區的居住證(居住證截至2024年8月31日滿半年);
②在本市城區經商辦企業營業執照或合法的勞動合同;
③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
④戶口簿;
⑤小學入學報名須提供兒童出生醫學證明;初中入學報名須提供小學畢業學校蓋章的學籍表或小學完成證書 。
如戶口簿無法直接體現父(母)子(女)、夫妻關系的,須提供能體現父(母)子(女)、夫妻關系的相關材料,如結婚證等 。
(三)政策優待人員子女入學
政策優待人員子女入學,根據相關政策規定和程序,可直接去指定地點進行材料審核,審核通過后信息錄入系統,由系統進行線上錄取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