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銀川市普通住宅前期物業服務收費標準

2024銀川市普通住宅前期物業服務收費標準

2024銀川市普通住宅前期物業服務收費標準
為進一步規范銀川市普通住宅前期物業服務及停車收費管理工作 , 銀川市發改委和住建局聯合印發了《銀川市普通住宅前期物業服務和停車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一、《方案》實施時間及范圍
1.實施時間:2024年7月1日起

2.適用范圍:主要適用銀川市轄三區(興慶區、金鳳區、西夏區)業主大會成立前的普通住宅前期物業服務和小區停車收費(包含業主大會成立之前車位服務費、租賃(使用)費及臨時停車費)
Tips:普通住宅前期物業是指在房屋出售前已由建設單位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普通住宅物業是指在成立業主大會后,由業主大會決定選聘物業服務企業 。業主可以通過查看小區公示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或向轄區住建部門咨詢等方式知曉自己小區是前期物業服務還是物業服務

二、物業服務收費標準
1、業主大會成立前的普通住宅

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實行政府指導價,并按照“一費制”收取,即物業管理區域內照明、綠化、消防、安防、電梯等歸屬業主共有公共配套設施設備運行所產生的費用計入物業服務費成本 , 不得單獨收取 。收費標準受普通住宅小區前期物業服務等級、是否帶電梯等因素影響,由低到高分別為:
①無電梯住宅準物業不高于0.9元/平方米·月,一級物業不高于1.10元/平方米·月,二級物業不高于1.50元/平方米·月,三級物業不高于1.90元/平方米·月;
②帶電梯住宅準物業不高于1.15元/平方米·月,一級物業不高于1.35元/平方米·月,二級物業不高于1.80元/平方米·月,三級物業不高于2.20元/平方米·月 。
2、普通住宅以外(高級公寓、別墅、度假村、辦公及各類商業用房等)及業主大會成立之后的普通住宅
物業服務實行市場調節價普通住宅經依法同意改變了住房用途的,實行市場調節價 。
【2024銀川市普通住宅前期物業服務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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