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居住證首次辦理條件及要求 珠海居住證辦理需要什么條件

珠海居住證首次辦理條件及要求 珠海居住證辦理需要什么條件

珠海居住證首次辦理條件及要求
【珠海居住證首次辦理條件及要求 珠海居住證辦理需要什么條件】公民離開戶口所在地,到本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流動人口,可以依照規定申領居住證 。
珠海居住證首次辦理材料

1、《廣東省居住證辦理申請表/流動人口信息登記表》
2、居住證數碼相片回執
3、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注意: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業務時,應當同時提供合法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以及有效聯系方式、《流動人口辦理居住登記回執》 。
4、以不同理由提出申請的還需要提供下列分項材料:

以合法穩定就業為由申請的,應提供工商營業執照(個體)原件及復印件;或有效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以及連續繳納已滿6個月社保記錄 。
以合法穩定住所為由申請的,應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文件或購房合同原件及復印件;或有效租賃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并提供連續6個月申報居住登記記錄(以公安登記記錄為準,按每月簽注申報一次計算) 。
以連續就讀為由申請的,應提供就讀學校統一頒發的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或出具連續就讀的證明和連續居住證明 。
珠海市居住證實施全城通辦,全市任一服務點均可辦理 。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實施全區通辦,在居住地同一行政區內(香洲區、斗門區、金灣區)所有受理點均可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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