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申請表 寧夏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條件有哪些

寧夏回族自治區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申請表 寧夏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條件有哪些

寧夏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條件:
根據《關于做好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經辦服務工作的通知》(寧人社規字〔2020〕20號)精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
1.城鎮長期失業人員:指登記失業連續6個月(含個月)以上的失業人員 。

2.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指區內外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院校、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畢業生;
3.零就業家庭人員:指以家庭為單位,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愿的家庭成員均進行了失業登記的人員;

4.殘疾人員:指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愿且持有效殘疾人證的殘疾人;
5.部隊隨軍家屬:指經軍隊師(旅)級單位政治機關批準持有隨軍家屬手續,失業的現役軍人配偶;

6.復員退伍軍人:指已退出現役,失業的退伍軍人;
7.失地農民:指具有寧夏戶籍,家庭承包地全部被征用或者人均耕地川區在0.5畝以下、山區在0.8畝以下的農民;
8.進城務工人員:指在我區務工6個月以上且在城鎮辦理了居住證、處于失業狀態的進城務工農民;
9.戒毒康復人員:指登記失業6個月以上的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愿的戒毒康復人員;
10.刑滿釋放人員:指登記失業6個月以上的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愿的刑滿釋放人員;
11.社區矯正人員:指社區矯正期內登記失業的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愿的社區矯正人員;
【寧夏回族自治區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申請表 寧夏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條件有哪些】12.低保家庭人員:指正在享受低保待遇并已進行失業登記的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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