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金華開發區義務教育段招生報名條件有哪些?

2024金華開發區義務教育段招生報名條件有哪些?

一. 明確入學報名條件
1.公辦學校報名條件:學區內“有房有戶”、“有戶無房”、“有房無戶”、投靠戶、掛靠戶、集體戶以及父母一方參加開發區職工社會保險連續滿6個月、持有開發區公安機關簽發并處于有效期內居住證的隨遷子女 。
2.民辦學校報名條件:符合民辦學校審批地范圍的戶籍、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具有住宅不動產權證、參加審批地職工社會保險連續滿6個月、持有審批地公安機關簽發并處于有效期內居住證四個條件之一的,即可參加開發區民辦學校入學報名 。

3.符合報名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 , 在家長的指導下參加義務教育學校報名 , 自愿選擇公辦學校、原“公參民”學校轉為公辦學校、民辦學校,同批不能兼報 。每個適齡兒童少年可填報1個學校志愿 。報名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規定時間登錄“入學通”平臺登記入學信息,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平臺不予登記 。
二. 公辦學校錄取程序
1.公辦學校按照人戶一致的原則進行學區認定,如果學區內戶籍生報名人數超過當年學校招生計劃數的,由社會事務部統籌,按戶籍遷入時間、房產登記時間等因素考慮,公開公正、平穩有序實施分流 。錄取順序如下:

2. 學區內“戶房一致” 。適齡兒童、少年戶籍與父母(法定監護人)的完全產權住房一致的原則確定學區(房戶截止時間為2024年4月30日,以下相同) 。
3.學區內有戶無房 。適齡兒童、少年出生戶籍登記就隨父或母(法定監護人)在祖父母(外祖父母)處,且父母(法定監護人)和適齡兒童、少年在市區范圍內無私有產權住房,按戶籍所在地確定學區 。

4. 學區內有房無戶 。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法定監護人)在學區內有完全產權住房,但戶籍未遷入的,按房產登記時間順序依次錄取 。
【2024金華開發區義務教育段招生報名條件有哪些?】5.學區內投靠戶、掛靠戶和集體戶 。適齡兒童、少年及父母(法定監護人)戶籍在遷移投靠到直系親屬名下、掛靠在非直系親屬名下或在集體戶,且在市區范圍內無私有產權住房 。
6. 父母(法定監護人)一方在開發區范圍工作并參加職工社會保險連續滿6個月 。
7. 適齡兒童、少年或父母(法定監護人)一方持有開發區公安機關簽發并處于有效期內居住證 。
對于未能進入申請學校的適齡兒童、少年 , 由社會事務部根據批次,按相對就近原則統籌安排到有空余學額的學校 。
從2021年1月1日起新購買的私有產權住房,三年內只接受一戶家庭適齡子女入學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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