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證明員工違反競業協議 競業協議要求員工提交證明,合法嗎

怎么證明員工違反競業協議 競業協議要求員工提交證明,合法嗎


一般來說 , 下列證據可以單獨或者結合其他證據證明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義務:
1、勞動者與新單位簽證的勞動合同;
2、新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證據;
3、新單位為勞動者繳納個人所得稅證據;
4、新單位向勞動者發放工資的工資條、銀行存折方面的證據 。

法律依據:
【怎么證明員工違反競業協議 競業協議要求員工提交證明,合法嗎】《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 ,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 , 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