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1、當事人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2、房屋的座落、面積、裝修及設施狀況;
3、租賃用途;
4、租賃期限;
5、租金及交付方式;
6、房屋修繕責任;
7、轉租的約定;
8、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條件;
9、當事人約定的其它條款 。
【法律依據】
【房屋租賃合同應包括哪些條款】《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條 ,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
租賃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1、當事人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2、房屋的座落、面積、裝修及設施狀況;
3、租賃用途;
4、租賃期限;
5、租金及交付方式;
6、房屋修繕責任;
7、轉租的約定;
8、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條件;
9、當事人約定的其它條款 。
【法律依據】
【房屋租賃合同應包括哪些條款】《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條 ,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