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關于維護市場價格秩序、禁止哄抬價格行為的提醒告誡函

濟寧關于維護市場價格秩序、禁止哄抬價格行為的提醒告誡函

關于維護市場價格秩序、禁止哄抬價格行為的提醒告誡函
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
中秋、國慶將至 , 為維護重要節日及疫情防控期間正常的市場價格秩序、保障市場整體價格平穩,尤其是保障蔬菜、糧油、肉禽蛋等生活必需品及口罩、消毒液等防護用品價格穩定 , 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法律法規 , 現對本市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提醒告誡如下:
一、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價格法律法規,自覺增強社會責任感,加強價格自律 , 穩定價格水平 。

二、認真落實明碼標價制度,切實做到價簽價目齊全、標價內容真實明確、字跡清晰、貨簽對位、標示醒目 。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
三、不得相互串通 , 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不得有排除、限制競爭的價格壟斷行為 。
四、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高、過快上漲,擾亂市場價格秩序 。
五、除生產自用外,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儲數量或者存儲周期,大量囤積市場供應緊張、價格發生異常波動的商品 。
六、開展促銷活動時,不得利用虛構原價、虛假優惠折價、不履行價格承諾等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 。

七、各經營者應當加強價格自律,強化依法經營、誠實守信意識 。建立和完善內部價格管理機制和糾錯機制 , 及時妥善處理價格糾紛 。
八、行業協會或其他單位不得組織經營者串通漲價,操縱市場價格 。要積極引導經營者合法經營,共同維護市場價格秩序 。
九、各相關經營者如有不正當價格行為 , 一經發現 , 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實施以下行政處罰:
 ?。ㄒ唬┚吣笤?、散差a羌坌畔?,哄抬价?nbsp;, 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的,市場監管部門將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 , 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 , 或者由市場監管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

【濟寧關于維護市場價格秩序、禁止哄抬價格行為的提醒告誡函】 ?。ǘ┚呦嗷ゴǎ?操縱市場價格,造成商品價格較大幅度上漲的,市場監管部門將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市場監管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
 ?。ㄈ┚呃瞇榧俚幕蛘呤谷宋蠼獾募鄹袷侄?nbsp;, 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市場監管部門將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 , 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市場監管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
 ?。ㄋ模┚呶シ疵髀氡曇酃娑ǖ模?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處三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
本提醒告誡書發出后,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要認真對照上述提醒告誡要求,積極開展自查自糾,進一步規范經營價格行為 。市場監管部門將進一步加大市場價格監管工作力度,緊盯群眾投訴舉報、輿情反映 , 嚴肅查處借疫情防疫之機囤積居奇、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物價等價格違法行為,對經提醒告誡后仍不整改的違法行為 , 依法從重處理;對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典型案例將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曝光 。
歡迎廣大消費者和社會各界加強監督 , 及時撥打12345熱線投訴舉報價格違法行為 。
濟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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