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公積金異地買房提取手續 福州公積金異地買房提取手續辦理

福州公積金異地買房提取手續 福州公積金異地買房提取手續辦理

購房提取
申請條件:
1.職工購買商品房(含保障性住房)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明之日或不動產權證的登記之日起一年內一次性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2.職工提取行為發生之日起的前12個月內未曾提取過住房公積金 。若職工在辦理了租房提取后,在福州市行政區域內購買自住住房申請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提取間隔無須滿12個月;

3.同一套住房在12個月內交易兩次(含)以上的,只能辦理1次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手續,后續產權持有人申請提取應與該套住房上次提取日期間隔滿12個月 。
申報材料:
1.繳存職工有效身份證件
2.婚姻狀況證明(結婚證、離婚證和民政部門備案的離婚協議書、法院判決書)
【福州公積金異地買房提取手續 福州公積金異地買房提取手續辦理】3.購房合同
4.購房發票
5.不動產登記證明
6.職工在省外購買自住住房的要求提供:本人或配偶在購房所在地的戶籍證或社保繳交憑證之一的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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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貸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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