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領失業金的條件 濰坊申領失業保險金需要什么條件

濰坊領失業金的條件 濰坊申領失業保險金需要什么條件

濰坊申領失業保險金需要什么條件
申領失業保險金需滿足兩個條件
參保繳費1年以上
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

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
累計繳費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

累計繳費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
注意哦!失業保險金
【濰坊領失業金的條件 濰坊申領失業保險金需要什么條件】單次領取期限最長為24個月

并非終生只能領取24個月~
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包括下列情形:
勞動合同期滿或用人單位主體資格消亡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因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客觀條件發生重大變化等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因勞動者違紀、違反規章制度等原因,或雖無過錯但不能勝任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因用人單位欠薪欠保等違法行為導致勞動者主動解除勞動合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
因此 , 如果參保不滿1年或者主動辭職是不符合領金條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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