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電子居住證粵省事申領操作攻略及申領條件

江門電子居住證粵省事申領操作攻略及申領條件

一、申領條件
流動人員在廣東省內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 , 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按照規定申領廣東省電子居住證,與目前實體證件申領條件一致 。
二、申領入口
需申領居住證、申領居住證實體證件、簽注居住證、居住登記項目變更、注銷居住證的用戶,可進入粵省事APP或小程序,將地址切換至所在城市江門市,在首頁搜索欄輸入相應關鍵詞進入服務 。

若該地市暫不支持該項服務,則無法搜索到相應服務 。
三、粵省事小程序二維碼

四、辦理流程
申領電子居住證支持全省辦理(除深圳、佛山)
進入申領居住證辦理頁,知悉辦理指南后點擊資格校驗 , 核驗辦理資格 。核驗通過后,選擇相應情形后根據頁面提醒填寫信息、上傳材料,確認所填寫的信息后提交申請 。

若資格校驗顯示為免材料對象則無需提供材料即可申領電子居住證 。
公安機關審核通過后自動生成電子居住證,申請人可通過以下兩種方式關聯電子證照
方式一:進入粵省事APP,點擊“數字空間”-“添加證照”-“居住證”,根據頁面提示完成關聯 。
方式二:進入粵省事小程序,點擊“亮證”-“+”-“居住證”,根據頁面提示完成關聯 。
【江門電子居住證粵省事申領操作攻略及申領條件】以上為新申領電子居住證詳情頁面示意圖 , 證照頁面以實際頁面呈現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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