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山西省社會保障卡管理辦法》的通知

關于印發《山西省社會保障卡管理辦法》的通知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社會保障卡的發行、應用和管理,提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管理服務水平,保障持卡人有效使用社會保障卡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障卡”管理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7號)、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山西省社會保障卡建設的指導意見》(晉政辦發[2010]107號)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辦法 。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社會保障卡(以下簡稱社保卡)是指由國家統一規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面向社會公眾發行的、主要應用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領域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集成電路卡 。
社??ㄊ浅挚ㄈ讼碛猩鐣U虾凸簿蜆I服務權益的電子憑證,具有信息記錄、信息查詢、業務辦理等基本功能 。
第三條 本省區域內社??ǖ纳觐I、制作、發放、使用及其相關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 。
第四條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管理全省社會保障卡的建設工作 。市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管理本區域社??ńㄔO工作 。省、市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所屬的信息化綜合管理機構具體承擔社會保障卡發行和管理的有關事務 。
省級社??ü芾頇C構負責全省社??ㄒ幏吨贫?、安全訪問控制模塊(以下簡稱PSAM卡)管理、密鑰管理、密鑰加載;負責全省社??ü芾硐到y和應用系統、便民服務網建設;負責協調合作銀行加載金融信息,開展金融應用;負責全省社保卡的制作和省本級社??ü芾硪约靶麄鞴ぷ?。
市級社會保障卡管理機構負責本市社保卡的數據采集、上報、發行及管理工作;負責本市業務系統接入社??☉闷脚_工作;負責社??ù翱诮ㄔO和管理工作;協調相關部門 , 拓展社??ㄔ诒臼械膽妙I域 。
第五條 社保卡按照“一卡多用、全國通用”的原則進行建設,遵循安全性、完整性和公益性的要求,采用全國統一標準規范,在全國范圍內使用 。
本省的社??榫邆渖绫:徒鹑诠δ艿?2K集成電路卡,在實現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業務應用的基礎上,可逐步擴展到與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其他社會公共事務領域應用 。
第六條 社保卡有效期為10年 。凡省內參加社會保險的各類人員(包括參加社會保險的外國人),均要申領社???。參保人員首次申領社保卡實行免費 。
第二章 服務窗口建設
第七條 省市社??ü芾頇C構要設立社??ňC合服務窗口,負責社??ㄈ粘I務辦理 。具體內容包括:新申領社保卡業務受理,數據采集、社??òl放;負責社保卡在有效期內的補卡、密碼解鎖、密碼重置;負責社??ǖ膾焓?、解除掛失(以下簡稱解掛)、黑名單登記;負責社??▊€人基本信息修改及注銷業務 。

第八條 縣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設立社保卡綜合服務窗口,開展社??ǜ黜棙I務辦理工作,以方便持卡人就地、就近辦理社??I務 。
第九條 合作銀行要在指定營業網點設立社??I務窗口 , 負責社保卡金融業務的辦理 。根據社??òl行和應用范圍,擴大服務網點覆蓋面 , 提升服務能力 。
第三章 制作管理
第十條 新參加社會保險人員在辦理參保手續時,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將新參保人員信息發送到社??ü芾硐到y中 。已參加社會保險的人員批量制卡時 ,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 , 分別由各市社保卡管理機構、省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從社會保險業務系統中批量采集制卡數據,報送省社??ü芾頇C構 。
第十一條 省社保卡管理機構負責社??藴手贫?、負責全省制卡數據的匯總、整理、清洗、比對、校驗;負責完成社??▋任募Y構劃分、控制密鑰加載、個性化信息寫入工作;負責社??ㄖ谱鬟^程中的流轉、登記、整理、出入庫、進度管理、培訓等工作 。
第十二條 受省社??ü芾頇C構委托,合作銀行按照國家相關標準和入圍廠商名單,負責社保卡芯片及封裝印刷廠商的招標采購工作;按照省社??ü芾頇C構提供的批次制卡數據,生成金融數據,自行或委托社??ǚ庋b印刷廠商加載金融信息,同時要加強對芯片供應商和封裝印刷廠商的管理,確保信息安全 。
第十三條 封裝印刷廠商受省社??ü芾頇C構委托 , 按照省社??ü芾頇C構提供的制卡數據和合作銀行提供的金融信息,完成社??ǖ姆庋b和卡面印刷 。
第四章 日常管理
第十四條 新參加社會保險的人員在經辦機構辦理參保手續時,由經辦機構負責進行社??ǖ纳暾?。年齡不滿16周歲(截止申領當年12月31日)人員申領社保卡,須攜帶本人戶口本原件、符合二代身份證標準照片、監護人身份證原件等相關材料 , 到參保地社??ňC合服務窗口辦理申領手續 。
第十五條 已參加社會保險人員尚未領到社??ɑ蛏绫?▉G失補辦期間急需使用,可以申請辦理臨時社???以下簡稱臨時卡) 。申領時,參保人需持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到參保地社保卡綜合服務窗口辦理申領手續,符合辦理條件的現場發放 。若代理人辦理 , 需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及參保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辦理 。臨時卡有效期三個月, 在領取社保卡或臨時卡使用期滿后,需交回并辦理注銷手續 , 丟失或損壞臨時卡的,按財政、物價補卡標準收費 。

第十六條 社保卡社保功能和金融功能須分別辦理啟用手續后才能使用 。批量發卡時,由參保單位向當地社保卡綜合服務窗口申請批量啟用社保功能 。個人可在社保卡綜合服務窗口辦理社保功能啟用手續 。臨時卡也須辦理啟用手續 。社保卡金融功能,可到合作銀行營業網點激活后啟用 。
社保卡免收年費 。
第十七條 社??▉G失后,要及時辦理掛失手續 。掛失后,該社保卡所有功能不能使用 。
掛失分口頭掛失和正式掛失 。辦理口頭掛失,可通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12333咨詢服務電話和合作銀行客服電話辦理 。辦理正式掛失時,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到社??ňC合服務窗口辦理社保功能正式掛失手續,并到合作銀行社??I務窗口辦理金融功能的正式掛失手續 。委托他人代理的,還應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
第十八條 掛失的社??ㄔ谖崔k理補卡手續前找到的,可以辦理社??ń獬龗焓?。辦理時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到社??ňC合服務窗口辦理社保功能解掛手續,并到合作銀行社??I務窗口辦理金融功能的解掛手續 。委托他人代理的,還應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證原件 。
第十九條 社??ǖ难a辦須在正式掛失后方可辦理 。辦理時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到社??ňC合服務窗口辦理補卡手續,并按物價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繳納補卡費用 。
第二十條 社保卡在芯片或磁條損壞、有效期屆滿、卡面個人信息變更等情況下,可以申請補卡 。辦理時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到社??ňC合服務窗口辦理,并按物價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繳納補卡費用 。
第二十一條 持卡人在本省終結社會保險關系,需要辦理社??ㄗN手續 。辦理時需持社???、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社會保險關系終結證明,先到社??ňC合服務窗口辦理社??ㄗN手續,再到合作銀行社??I務窗口辦理金融功能的注銷手續,并交回社???。合作銀行將注銷的社??ǚ鬯殇N毀,并將銷毀回執送社??ňC合服務窗口 。委托他人代辦的,還應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
第二十二條 個人信息發生變化,辦理信息修改時,需持社??ā€人信息修改有效證明文件到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并由經辦機構將信息傳送到卡管理系統中,實現業務系統與社??ü芾硐到y信息同步 。同時,持卡人還需到合作銀行營業網點辦理個人信息變更手續 。
第二十三條 社會保險關系在省內跨市轉移不需要換發社???,需要辦理信息重置手續 。辦理時持社??ǖ叫聟⒈5厣绫?ňC合服務窗口重置卡內社保信息后方可使用 , 金融信息不變 。

社會保險關系跨省轉移,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
第二十四條 社保卡有社保賬戶密碼、金融賬戶密碼和信息查詢密碼 。持卡人到社??ňC合服務窗口、自助服務終端或定點醫療機構修改社保賬戶密碼,到合作銀行營業網點修改金融賬戶密碼 , 到社??ňC合服務窗口或通過12333電話、便民網站等方式修改信息查詢密碼 。參保人領取社??ê笠皶r修改密碼,以保證賬戶安全 。
第二十五條 社??ㄊ褂弥?,社保賬戶或金融賬戶多次連續輸入錯誤密碼會造成鎖卡,持卡人需持有效身份證原件,到社??ňC合服務窗口辦理社保賬戶密碼解鎖 , 或到合作銀行營業網點辦理金融賬戶密碼解鎖 。社??ㄉ绫Y~戶、金融賬戶或信息查詢密碼忘記,持卡人需持有效身份證原件,或到社??ňC合服務窗口辦理社保賬戶或信息查詢密碼重置,或到合作銀行營業網點辦理金融賬戶密碼重置 。
第五章 應用管理
第二十六條 省級社保卡管理機構集中建設社??ū忝穹站W站、自助服務系統,社會保障“一卡通”查詢系統,并依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12333咨詢服務電話和合作銀行客服電話,為持卡人查詢、辦理業務提供服務 。
第二十七條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統一規劃社??ǖ目绲貐^應用 , 實行跨地區應用審核接入制度 。
第二十八條 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完善社會保險各業務系統功能,實現與社??ü芾硐到y的業務銜接和信息共享;加強網絡建設,將網絡延伸到社??ňC合服務窗口、就業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定點醫院、定點藥店、鄉鎮(街道)和社區,為持卡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務 。
第二十九條 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積極爭取財政、發改委支持 , 加大對“金保工程”建設的資金投入力度,將社??ǖ膽眉{入各級政府部門信息系統建設規劃中,進一步拓展社??ǖ膽妙I域 。
第六章 安全管理
第三十條 持卡人應當妥善保管自己的社會保障卡 , 不得將本人的社會保障卡借給他人使用 。
第三十一條 社??ú捎妹荑€安全技術,實行全國統一的密鑰管理體系 。
第三十二條 PSAM卡是社??ㄏ到y中采用的、用于卡與終端相互認證的控制模塊,由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設計、開發、制作 。省社??ü芾頇C構負責全省PSAM 卡的集中購置、省市級密鑰加載等工作 。市級社??ü芾頇C構作為PSAM卡管理機構,負責PSAM卡的申領、登記發放和管理工作 。
第三十三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定點醫院、定點藥店等讀卡終端用戶申領PSAM 卡 , 需按管理權限辦理PSAM卡申領手續 。市級社保卡管理機構向省社??ü芾頇C構集中申領,省社保卡管理機構向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集中購置,加載省市級密鑰 。
第三十四條 PSAM 卡損壞或丟失需報原社??ü芾頇C構,原社??ü芾頇C構需向省社??ü芾頇C構備案,并將損壞的PSAM 卡交回 。
第三十五條 PSAM卡停止使用后,需及時到原社??ü芾頇C構辦理注銷手續,并交回注銷的PSAM卡 。原社??ü芾頇C構需報省社保卡管理機構備案,并將注銷的PSAM 卡交回 。
第三十六條 社??ㄗx卡終端必須經過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資格認證,必須具有《社會保障卡(個人)卡讀寫器檢測合格證書》、《PBOC2.0借記/貸記終端LEVEL1檢測報告》和《電子錢包/電子存折應用IC卡終端(LEVEL2)檢測報告》等證書或檢測報告 。社??ㄗx卡終端用戶可按此要求自行購置讀卡終端,與讀卡器配套使用的PSAM卡可向當地社??ü芾頇C構申領 。
第三十七條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建立社??ò踩芾響鳖A案 , 妥善處理社??òl放、使用及密鑰管理中出現的安全問題 。
第三十八條 省社??ü芾頇C構負責卡片及讀寫機具質量抽檢等工作,確??ㄆ白x卡機具的安全使用 。
第七章 罰 則
第三十九條 冒領、冒用、盜用他人社??ā卧焐绫?ɑ蛘呤褂脗卧焐绫?ǖ?,由有關部門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
【關于印發《山西省社會保障卡管理辦法》的通知】第四十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社保卡管理機構在社??ǖ陌l放、應用等管理過程中有違法行為的,可以向其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社??ūO管部門舉報 。收到舉報的機關應當予以調查處理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社??ü芾頇C構在社??ǖ陌l放、應用等管理過程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
第四十一條 凡出現PSAM卡遺失等安全事故的,須立即報告上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并查明原因 , 根據國家關于安全保密的有關規定做出處理 。
第四十二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的人員或組織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應由有關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不依法履行發卡職責的;
(二)違法收取費用的;
(三)違法使用社??ㄏ嚓P個人信息的;
(四)未依法采取安全保障措施造成個人隱私受侵害的;
(五)違反本管理辦法規定的其他行為 。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三條 本辦法由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解釋 。
第四十四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