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工傷保險費率是多少? 東莞市工傷保險費率

東莞工傷保險費率是多少? 東莞市工傷保險費率

》》》東莞工傷保險費率是多少?
工傷保險/特定人員單項工傷保險:
繳費基數:本人工資
繳費比例:單位繳納0.2-2.1%,個人無需繳納
備注:工傷保險費率在行業基準費率標準基礎上,采取浮動機制 , 基準費率實施標準為:單位0.2%-1.4% 。
》》》工傷認定法定情形
一、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 , 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 , 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

二、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 , 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一)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因工作環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質或者在用人單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搶救治療,并經縣級以上衛生防疫部門驗證的;
(四)由用人單位指派前往依法宣布為疫區的地方工作而感染疫病的;
(五)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

三、職工符合上述認定工傷或視同工傷情形 ,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視同工傷: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四、其它條款規定
(一)用人單位實行承包經營的 , 工傷保險責任由職工勞動關系所在單位承擔 。
用人單位實行承包經營,使用勞動者的承包方不具備用人單位資格的 , 由具備用人單位資格的發包方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
非法承包建筑工程發生工傷事故 , 勞動者的工傷待遇應當由分包方或者承包方承擔,分包方或者承包方承擔工傷保險責任后有權向發包方追償 。
職工被借調期間受到工傷事故傷害的 , 由原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但原用人單位與借調單位可以約定補償辦法 。
(二)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者已經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適用本條例 。
【東莞工傷保險費率是多少? 東莞市工傷保險費率】前款規定的勞動者受聘到用人單位工作期間,因工作原因受到人身傷害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參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支付有關費用 。雙方對損害賠償存在爭議的,可以依法通過民事訴訟方式解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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