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帶病回鄉退伍軍人認定材料 帶病回鄉退伍一定要困難證明

泰安帶病回鄉退伍軍人認定材料 帶病回鄉退伍一定要困難證明

泰安帶病回鄉退伍軍人認定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個人書面申請;
②戶口簿、身份證及復印件;
③《退伍軍人證》及復印件;
④村(居)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出具的申請人無工作單位的證明;

⑤原始病歷或服役期間在軍以上單位指定醫院就醫的相關醫療結論;
⑥《退伍軍人登記表》(復印件需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印章)或《退伍證》原件有帶病回鄉相關記載內容的材料;
⑦加蓋有縣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指定醫院病歷管理部門印章的近期慢性?。ㄌ刂婦右皆褐っ髦屑竊氐穆圓 。┚駝鋝±從〖跋喙匾攪萍觳楸ǜ?、珍Z轄崧鄣齲?
⑧戶口簿、身份證、退伍軍人證姓名不一致的,應出具派出所證明其是同一人的證明材料;
【泰安帶病回鄉退伍軍人認定材料 帶病回鄉退伍一定要困難證明】⑨2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4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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