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買賣二手房賣家需要繳哪些稅 佛山賣房要交哪些稅

佛山買賣二手房賣家需要繳哪些稅 佛山賣房要交哪些稅

佛山買賣二手房賣家需要繳哪些稅?
二手房交易,賣方需要繳納的稅費是: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 。
注:個人轉讓自住5年以上,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 , 免征增值稅和個人所得稅 。
一、增值稅:
㈠住房:
1.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 。
應納稅額=(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1+5%)×5%
2.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 。
【佛山買賣二手房賣家需要繳哪些稅 佛山賣房要交哪些稅】㈡非住房:
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

應納稅額=(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1+5%)×5%
㈢涉及家庭財產分割的個人無償轉讓不動產,免征增值稅 。
家庭財產分割,包括下列情形:
①離婚財產分割;
②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③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④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依法取得房屋產權 。
3.個人銷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征增值稅 。
二、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分別按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稅額的7%、3%、2%計征 。
三、個人所得稅:

按出售價減除房產原值、轉讓住房過程中繳納的稅金及有關合理費用的余額按20%計征 。
納稅人未提供完整、準確的房屋原值憑證,不能正確計算房屋原值和應納稅額的,稅務機關可按納稅人住房轉讓收入1%核定應納個人所得稅額 。
㈠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 。
㈡以下情形的房屋產權變更,對當事雙方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1.離婚財產分割;
2.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3.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4.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

四、土地增值稅:
㈠據實計征 。
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部分,稅率為30% 。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的部分,稅率為40% 。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 , 稅率為50% 。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 , 稅率為60% 。
㈡對不能按規定據實計征的,確需核定征收的,以轉讓收入全額按以下稅率計征:
1.普通住宅:5%;
2.其他:6% 。
3.轉讓土地使用權:①工業用途5%;②非工業用途7% 。
㈢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著物并取得收入 , 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償轉讓房地產的行為 。
不包括以繼承、贈與方式無償轉讓房地產的行為 。根據規定,關于細則中“贈與”所包括的范圍問題細則所稱的“贈與”是指如下情況:
1.房產所有人、土地使用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土地使用權贈與直系親屬或承擔直接贍養義務人的 。
2.房產所有人、土地使用權所有人通過中國境內非營利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將房屋產權、土地使用權贈與教育、民政和其他社會福利、公益事業的 。
上述社會團體是指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希望工程基金會、宋慶齡基金會、減災委員會、中國紅十字會、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全國老年基金會、老區促進會以及經民政部門批準成立的其他非營利的公益性組織 。
關于個人互換住房的征免稅問題,對個人之間互換自有居住用房地產的,經當地稅務機關核實,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稅 。
㈣個人銷售住房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 。
五、印花稅:
按交易合同金額萬分之五計征(對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暫免征收印花稅) 。
根據規定 , 條例第二條所說的產權轉移書據,是指單位和個人產權的買賣、繼承、贈與、交換、分割等所立的書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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