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收入證明、在職證明、經歷證明公證辦理材料


【濟南收入證明、在職證明、經歷證明公證辦理材料】辦理收入證明、在職證明、經歷證明等文書公證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溫馨提示:本處盡可能向您列明辦理此項公證所需證明材料,但不排除承辦公證員根據公證事項的具體情況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不明之處,請向承辦公證員咨詢,并以承辦公證員要求提供的為準)
(本項所指文書是指收入證明、在職證明、經歷證明、小學、初中及高中成績、推薦信、派遣函、培訓證明等對內容不好審查的私文書)

1、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委托他人代辦可只提供復印件)或護照/復印件(境外的提供電子郵件/傳真件 , 有效簽證頁勿漏)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原件/復印件或臺灣同胞往來大陸通行證原件/復印件;
3、居民戶口簿原件或集體戶口卡原件
4、委托辦理的,須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證原件
5、需要公證的收入證明、在職證明、經歷證明、成績(指小學、初中、高中階段的)的原件(份數為需要公證書數量+1份);
6、公證員根據公證內容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比如納稅證明、為證明在職而需要的勞動合同、單位繳納養老保險證明等、畢業證明等)
7、公證員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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