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白云區人才公寓建設及管理規定

廣州市白云區人才公寓建設及管理規定

廣州市白云區人才公寓建設及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深入實施人才強區戰略,優化白云區人才集聚環境,建立健全人才住房解決機制和服務保障機制,吸引優秀人才立足白云區創業就業 , 根據《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印發廣州市人才公寓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建規字〔2019〕17號)等有關文件,結合白云區實際,制定本規定 。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白云區人才公寓的建設、籌集、分配管理及相關活動,其中具體人才公寓項目的分配方案將另行制定 。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的人才公寓,是指由區政府、區政府委托的實施機構或其他社會力量建設籌集,向本行政區域內符合條件的各類人才供應的住房 。
第四條區住房建設交通局負責全區人才公寓的政策制定、政策指導、規劃計劃以及區本級人才公寓管理工作的指導監督 。
區政府指定的人才公寓實施機構負責區本級人才公寓的建設、籌集、分配和管理(包括日常維護、租賃合同簽訂、租金收取等)工作 。
區本級人才公寓的建設、籌集、管理等相關經費納入區本級財政年度預算 。
區委組織部、區委統戰部、區發展改革局、區科工商信局、區財政局、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分局、區投資促進局、區土地開發中心、區屬國有企業等相關單位應結合各自職能分工 , 做好人才公寓的土地調查、儲備、規劃、建設、分配、管理、監督、經費保障等工作 , 全力改善人才住房條件 。
第二章規劃與建設
第五條人才公寓可以通過配套建設、集中新建等方式建設 , 也可以通過購買、租賃市場房源,接管、盤活政府存量房源,以及接受捐贈房源等方式籌集 。鼓勵采取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等方式建設、籌集人才公寓 。
第六條區住房建設交通局會同區委組織部、區科工商信局、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投資促進局等單位制定年度人才公寓需求計劃 。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分局根據年度人才公寓需求計劃,會同區土地開發中心研究制定人才公寓配建實施方案,報區政府審定后落實 。
第七條建設方式 。
人才公寓的建設,原則上應以配套建設為主 , 集中新建為輔 。
 ?。ㄒ唬┡涮捉ㄉ璺絞?。采用配套建設方式的人才公寓 , 根據相關約定建設和移交 。具體配建渠道包括:
1.全區年度城市更新項目、招拍掛出讓的普通商品住宅用地配建公共租賃住房和人才公寓比例按照相關規定辦理,具體結合年度需求、房源可供應情況確定 。
2.在價值創新園區、重大創新功能區、產業園區配套建設 。
 ?。?)在產業、人員集聚的新產業工業項目用地內 , 可以配套建設占項目總建筑面積比例不超過15%的生產服務、行政辦公、生活服務設施 , 其中人才公寓、公共租賃住房(含員工宿舍)占比可達50%(即項目總建筑面積的7.5%) 。
 ?。?)在價值創新園區、重大創新功能區以及國家級、省級園區內及周邊交通便利地區,可以配套建設占園區總建筑面積比例不超過35%的生產服務、行政辦公、生活服務設施 , 其中人才公寓、公共租賃住房(含員工宿舍)占比可達50%(即園區總建筑面積的17.5%) 。
以上園區內工業用地的生產服務、行政辦公、生活服務設施配套建設要求,應當按照《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提高工業用地利用效率實施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22〕5號)有關規定執行;若政策更新,則按最新政策文件執行 。
 ?。ǘ┘行陸ǚ絞?。區本級政府保障性住房項目儲備用地經批準可用于集中建設人才公寓 。具體報批程序可參照公共租賃住房報批程序執行 。
第八條籌集方式 。

 ?。ㄒ唬┡袒罾謎媼抗?。通過盤活利用政府存量房源,清退不符合租住條件的住戶,將符合使用條件的公有住房等房源轉作人才公寓使用 。
 ?。ǘ┐優浣ǖ牟鵯ò倉梅炕?。在普通商品住宅中配建的拆遷安置房,在滿足房屋征收需要后的剩余房源經區政府批準可以轉作人才公寓使用 。
 ?。ㄈ┡袒罾檬諧》吭???梢酝ㄟ^收購、租賃市場房源的方式籌集人才公寓 。
第九條人才公寓以滿足不同層次人才居住需求為原則,應具備必要的生活設施設備 。新建的人才公寓按需設置多種戶型,單套建筑面積以90平方米以下為主,原則上不超過120平方米 。面向高層次人才的人才公寓單套建筑面積按高層次人才服務待遇相關規定執行,最高不超過200平方米 。
第十條以劃撥、協議出讓方式供地的新建人才公寓項目或以公開出讓方式供應的新建人才公寓項目的住宅部分在劃撥決定書或出讓合同中約定應整體確權,由不動產登記部門在不動產權證和登記簿上注明用途為“人才公寓” , 備注“不得分割登記、分割轉移登記和分割抵押登記,但可以依法整體(整幢)抵押、整體(整幢)轉讓,轉讓后人才公寓性質不變” 。
第十一條人才公寓項目規劃選址應考慮產城融合、職住平衡等因素 , 優先選擇城市軌道交通相對便利、產業布局相對集中、公共配套相對完善的區域 。教育、醫療、道路、公交等公共設施應同步配套 。
第三章申請、分配與管理
第十二條區本級人才公寓分配對象 。
 ?。ㄒ唬┌自魄憑塾⒉趴ㄗ曄ê徒鸝ǔ摯ㄈ?,或经区委人矚作翑虋A∽榘旃胰隙ǖ鈉淥陡卟憒穩瞬?。
 ?。ǘ┣兜癡?、蕘y檔ノ壞鬧懈卟憒穩瞬? ,具體標準由區委組織部、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制定 。
 ?。ㄈ┣蚯嫉鈉淥ノ壞鬧懈卟憒穩瞬?nbsp;, 具體認定標準以區委或區政府批準文件為準 。
 ?。ㄋ模┰詘自魄匆稻鴕檔母郯奶ㄇ嗄耆瞬?,具體標準由區委統戰部、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制定 。
 ?。ㄎ澹┲氐閆笠?、与区政府或各招蔀┛门签订招山{榛蠔獻饜櫚繞笠檔娜瞬?。重點企業范圍由區科工商信局、區投資促進局等部門制定的企業名錄確定;與區政府或各招商部門簽訂招商協議、合作協議等企業,以招商協議、合作協議為依據 。該類人才按企業分配人才公寓指標 , 具體入住人員由企業自行分配 , 分配結果應報送區住房建設交通局及區政府指定的人才公寓實施機構 。企業人才公寓指標由區科工商信局負責區內存量企業、各招商部門負責區內招商引資企業,按照“誰管理或引進,誰制定”的方式制定,指標分配方案報分管副區長工作例會同意后告知區住房建設交通局、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指標的制定應充分考慮白云區人才公寓房源儲備情況 。
 ?。┢淥詘自魄笠稻鴕檔哪炅湓?5周歲以下(含35周歲) , 并滿足以下任一條件的青年人才:
1.具有國內一流大學(或一流學科)研究生以上(含研究生 , 下同)學歷并有碩士以上(含碩士,下同)學位;
2.具有全球前500名的境外一流大學研究生以上學歷并有碩士以上學位 。
當區本級人才公寓供過于求時,該類人才條件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為:在白云區企業就業,年齡在35周歲以下(含35周歲),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和學士學位(或中級專業技術職稱,或國家職業資格二級技能等級)的人員 。
第十三條符合第十二條規定的人才申請租賃區本級人才公寓,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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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ǘ┍救思芭澠?、侮J贍曜優詮闃菔形拮雜脅ㄗ》浚ㄊ屑陡卟憒穩瞬懦猓?且當前未享受人才公寓保障 。
第十四條符合條件的人才在全市范圍內僅能申請租賃一套人才公寓 。同一單位符合條件的2位或2位以上人才可申請合租一套人才公寓,建筑面積最高不得超過120平方米;夫妻雙方均符合申請條件的,應以家庭為單位申請租賃一套人才公寓,建筑面積最高不得超過120平方米 。屬高層次人才的,建筑面積按第九條規定執行 。

第十五條符合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三)項、第(四)項的人才 , 原則上以個人或家庭名義申請租賃;其余各類人才,原則上采取單位整體租賃的分配方式 。符合第十二條第(三)項、第(四)項的人才,也可以采取單位整體租賃的分配方式 。
第十六條區本級人才公寓分配程序 。
 ?。ㄒ唬┮愿鋈嘶蚣彝ッ逕昵胱飭?。
1.公布房源信息 。人才公寓所有權人(單位)或者其指定的人才公寓實施機構根據人才公寓房源建設和籌集進度 , 在廣州市白云區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布人才公寓房源信息 。
2.受理申請 。申請人在廣州市白云區政府門戶網站下載《廣州市白云區區本級人才公寓申請表》,按要求如實填寫后向工作單位提交申請 。屬于何種類型的人才、申請人及家庭成員(限配偶、未成年子女,下同)的身份和關系情況由申請人書面告知承諾 。
3.初審 。所在單位應當在受理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 完成對申請人家庭人口、人才資格等申報情況的初審,并將申請資料和審核意見提交區住房建設交通局 , 區住房建設交通局將相關材料同步送對應的復核會辦單位 。
4.復核和公示 。區住房建設交通局應當自收到單位提交資料起2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在本市自有產權住房情況、高層次人才住房補貼、人才公寓及其他住房保障情況進行審核;復核會辦單位應自收到提交資料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人才資格復核,并將復核結果送區住房建設交通局 。
 ?。?)符合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三)項的人才,復核會辦單位為區委組織部、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
 ?。?)符合第十二條第(四)項的人才,復核會辦單位為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
區住房建設交通局將匯總復核結果在廣州市白云區政府門戶網站上公示,公示期為15日 。對于區高層次人才中需要通過“一事一議”方式議定落實的,由區住房建設交通局報送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議定 , 議定結果在廣州市白云區政府門戶網站上公示,公示期為15日 。
5.公布 。公示無異議或者經核實異議不成立的 , 區住房建設交通局應當會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在3個工作日內予以批準并在廣州市白云區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布符合資格的申請人名單 。
6.人才公寓分配 。人才公寓所有權人(單位)或者其指定的人才公寓實施機構根據申請人申請時間、人才層級、可供應房源等情況適時制定分配方案,報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議后公布實施 。
7.安排入住人才公寓 。人才公寓所有權人(單位)或者其指定的人才公寓實施機構根據分配結果安排申請人入住人才公寓,分配結果應當通過廣州市白云區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公布 。
 ?。ǘ┑ノ徽遄飭?。
1.公布房源信息 。人才公寓所有權人(單位)或者其指定的人才公寓實施機構根據人才公寓房源建設和籌集進度,在廣州市白云區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布人才公寓房源信息 。
2.受理申請及審核 。符合條件的單位將申請資料和審核意見提交區住房建設交通局,區住房建設交通局將相關材料同步送對應的復核會辦單位 。區住房建設交通局應當自收到單位提交資料起2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是否已享受人才公寓及其他住房保障情況進行審核;復核會辦單位應自收到提交資料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請單位及個人申報情況復核,并將復核結果送區住房建設交通局 。

 ?。?)符合第十二條第(二)項、第(三)項的人才,復核會辦單位為區委組織部、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
 ?。?)符合第十二條第(四)項的人才,復核會辦單位為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
 ?。?)符合第十二條第(五)項的人才,復核會辦單位為對應的制定人才公寓指標的部門 。
 ?。?)符合第十二條第(六)項的人才 , 復核會辦單位為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
3.制定分配方案 。人才公寓所有權人(單位)或者其指定的人才公寓實施機構結合城市建設、產業發展需求,以及擬供應房源的地點、數量及申請情況,制訂分配方案 。分配方案應報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議 。
4.整體配租 。人才公寓所有權人(單位)或者其指定的人才公寓實施機構根據房屋分配方案,向各單位分配房屋 。分配結果應當通過廣州市白云區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公布 。單位在規定時間內與人才公寓所有權人(單位)或者其指定的人才公寓實施機構簽訂整體租賃合同 。
5.單位分租 。用人單位結合房源和需求情況通過民主決策程序制訂具體分配管理方案 。用人單位與經審核符合條件的本單位職工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并將分配結果報送人才公寓所有權人(單位)或者其指定的人才公寓實施機構 。
第十七條企事業單位等用人單位自行建設籌集人才公寓的,原則上向本單位的人才供應;有剩余房源的,可向區指定的人才供應,具體分配方案由用人單位根據相關政策制定并實施 , 分配結果報區住房建設交通局 。
第十八條區本級用于單位整體租賃的人才公寓應按照“供需匹配、動態調整”的原則,人才公寓所有權人(單位)及其指定的人才公寓實施機構可以根據分配方案實施情況以及承租單位分租、租金繳納等情況,動態調整人才公寓分配方案,提高人才公寓使用效率 。
第十九條租金繳交方式 。以個人或家庭名義申請租賃的,租金由個人繳交;以單位整體租賃方式申請租賃的,租金由用人單位統一繳交 。
第二十條人才公寓租金以單套建筑面積計算,租金標準參照同地段同類型房屋市場租金標準 , 由人才公寓所有權人(單位)或者其指定的人才公寓實施機構確定后報送區發展改革局、區住房建設交通局 。租金標準應當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物價變動情況適時進行調整 。區本級人才公寓按人才類型實施差異化租金,具體如下:
 ?。ㄒ唬┌自魄憑塾⒉趴ㄗ曄ǔ摯ㄈ嘶蚓瞬毆ぷ髁斕夾∽榘旃胰隙ǖ鈉淥陡卟憒穩瞬?,租金按其承租人才公寓項目租金標準的70%計收 。
 ?。ǘ┌自魄憑塾⒉趴ń鸝ǔ摯ㄈ?nbsp;, 以及符合第十二條第(三)項、第(四)項的人才,租金按其承租人才公寓項目租金標準的80%計收 。
 ?。ㄈ┓系謔醯冢ㄎ澹┫畹娜瞬?,若招山{欏⒑獻饜櫚扔忻魅飯賾詡踝饣蠣庾餿胱∪瞬毆⒃級ǖ?nbsp;, 按照招商協議、合作協議等執行;若招商協議、合作協議等沒有明確減租或免租約定的 , 租金按其承租人才公寓項目租金標準計收 。
 ?。ㄋ模┓系謔醯冢ǘ┫?、第(六)项的人? ,租金按其承租人才公寓項目租金標準計收 。
高層次人才除可按照上述規定享受差異化租金外 , 也可選擇按高層次人才服務待遇相關規定執行 。
白云區已印發執行的各行業領域人才引進辦法中有明確關于減租或免租入住人才公寓規定的,可繼續按照相應人才引進辦法的規定執行 。
第二十一條政府建設籌集的區本級人才公寓租金收入按照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規定上繳同級財政,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區本級人才公寓維修養護費用每年由財政預算統籌安排解決 。區政府指定的人才公寓實施機構應當做好區本級人才公寓及其配套設施的維修、養護工作 , 確保人才公寓的正常使用,并對使用情況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巡查,發現違規行為及時處理 。
第二十二條區本級人才公寓合同租賃期限為5年 , 入住人才公寓的承租人應當遵守房屋的管理規定 。期滿后申請主體仍符合區本級人才公寓供應條件且需要續租的,經批準后可以續租 。申請主體應在合同期滿前3個月向實施機構提出續租申請 。
期滿后申請主體仍符合區本級人才公寓供應條件 , 但未在規定期限提出續租申請的,申請主體應當在合同期滿之日起60日內結清全部費用并騰退人才公寓;出現合同終止情形的,或期滿后申請主體不再符合區本級人才公寓供應條件的 , 申請主體應當主動騰退人才公寓并結清全部費用 , 騰退期為60日 , 自合同終止之日起計 。
騰退期間承租人不再享受租金優惠,按其承租人才公寓項目租金標準繳交租金 。
第二十三條租賃合同應載明房屋的基本情況、租金標準、租金收取方式、租賃期限、使用管理、合同解除、違約責任以及雙方權利義務等 。
第二十四條已承租直管公房、單位自管房或公共租賃住房的人才 , 應當在辦結區本級人才公寓入住手續之日起1個月內騰退原租住的直管公房、單位自管房或公共租賃住房;逾期不退的,收回所承租的區本級人才公寓 。
第二十五條人才公寓承租人應當按時繳交租金以及房屋使用過程中發生的水、電、燃氣、網絡、有線電視、物業服務以及據實分攤的其他費用 。
第二十六條區本級人才公寓承租人在租住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取消人才公寓租住資格,由區政府指定的人才公寓實施機構或整體承租單位收回房屋 。構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
 ?。ㄒ唬┪拚崩磧閃锨紛飩?個月或累計拖欠租金6個月的,或者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空置人才公寓的;
 ?。ǘ┥米猿黿?、转租、纺[饉飭薜娜瞬毆?,或擅自擴建、加建、改建、改變房屋結構或改變其使用性質的;
 ?。ㄈ┕室饉鴰?、锁巸珒粹的人矚寓或其附g羯枋┥璞福?
 ?。ㄋ模┒啻未嬖諑葉言游鎩⒙葉?、占用绿地或茰O不疃占?、违反公序良俗爹o賈卵現賾跋旎肪澄郎退蘇I畹男形? ,且屢次勸改無效的;
 ?。ㄎ澹┢淥シ捶傘⒎ü?、规珍洶行政规肪剷災件规定的情?。
第二十七條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區本級人才公寓租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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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ǘ┏兇餿嘶蚱澠澠?、侮J贍曜優詮闃菔杏滌兇雜脅ㄗ》浚ㄊ屑陡卟憒穩瞬懦猓?
 ?。ㄈ┏兇餿宋窗吹詼奶豕娑ㄔ諂諳弈諤諭酥憊芄?、单位自管房煌槴箿骘嗈住房?
 ?。ㄋ模┤瞬拋矢袢隙ū懷廢?。
第二十八條區住房建設交通局應當會同相關部門建立人才公寓管理信息系統,完善住房和入住對象檔案管理 。
社會力量自行建設籌集人才公寓的,應做好住房和入住對象的統計、檔案管理工作 。
第二十九條整體租賃區本級人才公寓的用人單位應對本單位租住的人才實行動態管理,出現離職、外調、購買住房、違法違紀等情況 , 應及時向區政府指定的人才公寓實施機構反饋并申報變更事項 。因未及時申報變更事項導致不良后果的,承租人、用人單位應承擔相應責任 。
第三十條對于違背承諾、采取弄虛作假或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區本級人才公寓的個人和單位,由區政府指定的人才公寓實施機構追繳不當得利并收回住房,并按人才公寓項目租金標準補收租金差額,5年內不再受理其申請 。
第四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本規定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省、市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同時符合市、區人才公寓優惠政策規定的,按照從高不重復的原則予以支持 , 另有規定的除外 。
【廣州市白云區人才公寓建設及管理規定】第三十二條本規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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