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市引進高校畢業生生活補貼多少 南陽市引進高校畢業生生活補貼

南陽市引進高校畢業生生活補貼多少 南陽市引進高校畢業生生活補貼

南陽市對首次到我市工作的高校畢業生有引進高校畢業生生活補貼 。
一、申請條件
(一)首次到我市工作;
(二)獲得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含海外留學歸國人員);
(三)與我市九大專項重點支撐企業、重點工業培育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省定重點上市掛牌后備企業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簽訂合同時年齡在35周歲以下(含35周歲);

(四)按規定在南陽連續繳納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不含補繳) 。
二、補貼標準
全日制“雙一流”高校(“世界大學學術排名500強”海外高校)碩士研究生、其他高校碩士研究生、“雙一流”高校(“世界大學學術排名500強”海外高校)本科畢業生、其他高校本科畢業生 , 3年內分別按照每年15000元、12000元、9000元、6000元的標準發放生活補貼 。每年以繳納社會保險的月份計發補貼 , 不滿6個月的,累積到下一年度補發,發放補貼的總月份累計不超過36個月 。

三、申請補貼材料
(一)《南陽市引進高校畢業生生活補貼申請表》、《南陽市引進高校畢業生生活補貼申請匯總表》;
(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南陽市引進高校畢業生生活補貼多少 南陽市引進高校畢業生生活補貼】(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留學歸國人員提供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四)與所在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五)所在企業的工資發證證明;
(六)在企業參保的社會保險證明;
(七)企業上一年度納稅憑證 。
四、申請程序
(一)集中申報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向所在企業提交申請材料 , 企業對材料進行核實匯總后,按照企業納稅地,每年4月、10月到市、縣(區)人社局進行集中申報 。
(二)資格審核 。市、縣(市、區)人社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 。
(三)研究審定 。初審通過的,由市、縣(市、區)人社局提交同級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審定 。
(四)社會公示 。研究審定后,將擬享受生活補貼高校畢業生信息面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
(五)資金撥付 。經公示無異議的,由市、縣(市、區)人社局按《南陽市人才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等相關規定及程序向財政部門申請項目資金后,及時將資金直接撥入申請人開戶銀行帳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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