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證去哪里開具? 死亡證明在哪里辦理


死亡證去哪里開具?
1、在醫療衛生機構、來院途中的死者:由負責救治的執業醫師開具死亡證 。
2、在家中、養老服務機構、其他場所正常死亡者:由本轄區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或鄉鎮(街道)衛生院負責調查的執業(助理)醫師根據死亡申報材料、調查詢問結果并進行死因推斷之后,填寫《死亡調查記錄》及《死亡證》 。

3、醫療衛生機構不能確定是否屬于正常死亡者,需經公安司法部門判定死亡性質,公安司法部門判定為正常死亡者,由負責救治或調查的執業醫師填寫《死亡證》 。
【死亡證去哪里開具? 死亡證明在哪里辦理】4、未經救治的非正常死亡證明由公安司法部門按照現行規定及程序辦理 。非正常死亡是指由外部作用導致的死亡,包括火災、溺水等自然災難致死 , 或工傷、醫療事故、交通事故、自殺、他殺、受傷害等人為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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