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市用人單位勞動保障書面審查須知

連云港市用人單位勞動保障書面審查須知

一、書面審查內容
1.制定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勞動保障規章制度的情況;
2.與勞動者訂立、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
3.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情況;
4.遵守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規定的情況;
5.遵守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6.遵守最低工資標準和工資支付規定的情況;
7.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連云港市用人單位勞動保障書面審查須知】8.單位建立民主管理制度情況;
9.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遵守勞務派遣有關規定的情況 。
二、勞動保障年度書面審查資料填報說明
(一)填報統計期 。使用《書面審查用工信息》填寫本單位上年度勞動用工情況,其中涉及“上年度”的數據項指上年度全年情況,涉及“年末”的數據項指上年度12月末情況 。
(二)《書面審查用工信息模板》主要指標解釋
(1)單位名稱:填寫單位全稱,和登記證書上名稱一致 。有營業執照的分支機構應單獨填寫 。
(2)社會信用代碼:即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是由法人和其他組織登記管理部門、組織機構代碼管理部門根據國家標準編制,賦予每一個法人和其他組織在全國范圍內唯一的、終身不變的法定身份識別碼 。該碼與組織機構代碼兩者必選其一填寫 。該碼由阿拉伯數字或大寫英文字母組成 , 共18位 。

(3)單位類別:指機關、團體、法人、企業等非自然人實體或其下屬部門的性質 。
(4)經濟類型:指單位的主要資本屬性,具體有國有、集體、聯營、股份制、外商投資、港澳臺投資等 。
(5)行業類型:指從事國民經濟中同性質的生產或其他經濟社會的經營單位或者個體的組織結構體系的詳細劃分 , 依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與代碼(GB/4754-2011)來劃分 。各單位參考年度統計報表填報 。
(6)隸屬關系:指用人單位的行政隸屬關系 。具體指用人單位隸屬于哪一級行政管理單位領導 。
(7)行政區劃:指用人單位經營地址所在行政區劃,用以區分對用人單位管轄權限 。具體到設區市、縣(市、區),目前我市用人單位為市、縣兩級管轄 。
(8)注冊地址(住所):指用人單位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上登記的“住址” 。

(9)經營地址:指用人單位開展主要業務活動的地點,用工行為的實際發生地 。
(10)年末從業人數總數:指在單位從事有報酬勞動或與單位保持勞動關系的所有人員數量;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類用人單位的“年末從業人員總數”是指國家編制內人員和編制外用工數的總和 。(表欄中1=2+3+4+5+6+7)
(11)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人員數: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類用人單位國家編制內人員數量,此項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類用人單位填寫,其余用人單位填“0” 。企業單位內部管理的在編和非在編人員不在此統計之內 。
(12)與本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人員數:指應該與單位建立唯一勞動關系的人員數量,包括就業轉失業人員、新成長勞動力、原固定工 。
(13)與其他單位保留勞動關系人員數:指聘用和其它用人單位保留勞動關系的人員數量,包括下崗人員、內退人員、借用人員等具備雙重勞動關系性質的人員 。不包括勞務派遣人員,雙重勞動關系人員僅填此項 。
(14)使用勞務派遣人員數:指用人單位通過勞務派遣協議在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崗位使用的人員數量 。

(15)使用在校學生數:指用人單位按照《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安排全日制在校學生進行頂崗實習并支付實習報酬涉及人員數量 。
(16)使用退休返聘人員數:指用人單位聘用的已經領取基本養老金或享受其他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數量 。
(17)非全日制用工人數:指與用人單位約定的工作時間平均每日不超過四小時 , 累計每周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勞動者數量 。
(18)農村勞動力人數:指用人單位年末從業人數總數中農村戶籍人員數量 。
(19)未成年工人數:指用人單位年末從業人員總數中年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的勞動者數量 。
(20)港澳臺和外國人人數:指用人單位年末從業人員總數中領取就業證或外國專家證的港澳臺和外籍人士數量 。
(21)上年度訂立勞動合同總數:指用人單位2021年全年累計與建立勞動關系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份數,包括雙重勞動關系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份數 。
(22)上年度新招用人員訂立勞動合同數:指用人單位2021年全年累計與新錄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份數 , 不包括續訂勞動合同份數 。
(23)上年度終止解除勞動合同人數:指用人單位2021年全年累計與建立勞動關系人員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份數 。
(24)集體合同:也稱為勞動協約、團體協約、集體協約或聯合工作合同,是用人單位與工會簽訂的以勞動條件為中心內容的書面集體協議 。
(25)上年度工資總額:指用人單位2021年全年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不包括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人員)的勞動報酬總額 。
(26)上年度已休年休假人數:指用人單位在2021年度內已經休過2021年度年休假的人數 。
三、其他說明
根據國家和省“放管服”有關要求,用人單位勞動保障書面審查不再要求報送紙質材料,僅對網上提交的書面審查數據進行審核,并給出書面審查審核意見 。請各用人單位自覺按實申報本單位的勞動用工情況 , 對申報的勞動用工數據負責 。書面審查數據申報和審核情況將作為用人單位誠信等級評價的重要依據 。我局將根據申報和審核情況開展雙隨機執法檢查活動 , 將數據填報有異議或未及時申報的用人單位列為抽查檢查的重點對象,并將存在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的用人單位通過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予以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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