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哪些情況下解除勞動合同有經濟補償金?

大同哪些情況下解除勞動合同有經濟補償金?

一、協商解除
用人單位提出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合同
二、傷病解除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單位解除合同 。
三、不能勝任解除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用人單位解除合同

四、情勢變更解除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用人單位解除合同 。
五、經濟性裁員
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需要裁減人員的
六、未提供勞動保護條件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七、未支付勞動報酬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八、未繳納社會保險
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九、規章制度違法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十、合同無效
用人單位存在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等情形,導致勞動合同無效的 。
十一、強迫勞動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的 。
十二、勞動合同期滿
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勞動合同期滿后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
十三、企業破產
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十四、企業關閉解散
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大同哪些情況下解除勞動合同有經濟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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