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茌平職工租房補貼申請材料有哪些?

聊城茌平職工租房補貼申請材料有哪些?

聊城茌平新就業無房職工住房補貼申請信息如下:
申請資料
申請新就業無房職工階段性住房租賃補貼的家庭應向區住房保障部門提交以下資料:
1、申請審批表;
2、2021年1月1日以后在茌平區轄區內首次就業的相關資料(就業單位出具的蓋章版);
3、申請家庭現有住房情況及5年內未發生過房屋交易行為的證明(不動產登記管理部門出具的蓋章版);

4、5年以內在茌平區城區無拆遷房屋的承諾;
5、家庭成員身份證、戶口簿、結婚(離婚)證、全日制學歷證書;
6、正常繳納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智慧人社公眾號、愛山東APP、我的聊城APP等信息渠道查詢);
7、目前正在租賃房屋的租賃合同,并在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登記;
8、是否享受或正在申請人才購房補貼、人才住房補貼(安家費)(人社部門出具的蓋章版);

9、是否享受保障性住房情況(住建部門出具的蓋章版);
10、按照規定應當同時具備的其他條件 。
申請方式
階段性住房租賃補貼申請采取職工通過用人單位集中申請的方式 。
審核流程
用人單位集中申請,住房保障部門自收到符合要求的申請材料之日起計算,在15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批并在茌平區政務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3個工作日 。

補貼發放
階段性租賃補貼發放在審核通過的當月起按季度發放 。補貼資金按照國庫集中支付管理規定撥付 。階段性住房租賃補貼累計發放期限不超過36個月 。對超過保障期限仍符合其他保障對象資格條件的,可按規定變更保障類別,繼續申請保障 。
定期核查
采取定期核查和動態抽查等方式,加強對階段性租賃補貼資格的事中事后監管,對不再符合階段性住房租賃補貼資格條件的,要及時停止發放,對違規違紀行為,要及時糾正、追回損失并做出相應處理 。
政策落實
按照規定要求,結合實際,對照清單,建立工作臺賬 , 每季度末月15日前蓋章上報 。
十一、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5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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