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撫改革創新示范區2024年春節期間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規定

沈撫改革創新示范區2024年春節期間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規定

關于沈撫改革創新示范區2024年春節期間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為切實加強全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現將沈撫改革創新示范區2024年春節期間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具體事宜通告如下:
一、春節期間示范區允許銷售、燃放煙花爆竹時間
2024年自2月2日至2月24日(農歷臘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
二、禁止經營、儲存和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以下簡稱“禁止區域”)

(一)汪家街道
1.三環以東,三大線以北,金橙街以西,沈撫大道以南;
2.三環以東,沈撫大道以北 , 金楓街以西 , 玄菟路以南;
3.三環以東,玄菟路以北,金橙街以西 , 渾河以南;
4.金橙街以東 , 白沙河路以北,金紫街以西,渾河以南;
5.沈撫灌渠以東,東李線以北,四環以西,沈撫灌渠以南 。
以上地區為禁止區域 。
(二)深井子街道
深井子村部以南,107省道以西,草庫以東,沈撫灌渠以北地區為禁止區域 。

(三)李石街道
芳庭街以南、以東,臨湖街以西,沈撫大道以北以外地區為禁止區域 。
(四)拉古鄉
拉古鄉全域無禁止區域 。
(五)高灣經濟區
友愛河以西,沈吉高速以南地區為禁止區域(翠嶺明珠小區南側廣場可以燃放) 。
三、禁止區域外禁止銷售和燃放的地點和區域
(一)文物保護單位、檔案館安全保護區內;
(二)重要軍事設施;
(三)電信、郵政、金融單位;

(四)大型能源動力設施,水利設施,水、電、燃氣、熱力供應設施及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五)火車站、客(貨)運站、輕軌站、主次干道的機動車道、橋梁(含立交橋、過街天橋)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
(六)生產、銷售、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以及周邊距離100米范圍內;
(七)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敬老院、教學科研單位、大型文化體育場所、集貿市場、商場、超市、影(劇)院、商業步行街等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
(八)實行物業管理的小區 , 在物業企業劃定燃放區域以外;尚未實行物業管理的小區 , 在街道辦事處指定社區委員會劃定燃放區域以外;
(九)城市綠地;
(十)山林等重點防火區 。
四、其他事項
居民朋友發現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儲存和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可以撥打110、12345進行舉報,公安、應急管理部門將按照職責分工依法查處 。
遼寧省沈撫改革創新示范區管理委員會
2024年1月24日
沈撫改革創新示范區煙花爆竹禁售禁放邊界示意圖
【沈撫改革創新示范區2024年春節期間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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