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戶口遷移夫妻投靠可不提供結婚證紙質材料

川渝戶口遷移夫妻投靠可不提供結婚證紙質材料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放管服”改革重點工作任務清單等4個清單的通知要求 , 經公安部門與民政部門對接,已成功實現跨省通辦系統中查詢、下載2010年以后在四川登記結婚的結婚證電子證照 。這意味著川渝兩地居民在戶口遷移(夫妻投靠)事項中,通過部門間電子證照數據共享進行證照核驗 , 實現免結婚證紙質材料提交 。

01適用條件

夫妻雙方一方為四川戶籍、一方為重慶戶籍,夫妻雙方在四川省內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其中戶籍為重慶的一方申請以夫妻投靠的方式將其戶籍遷至其配偶方戶口所在地 。

02工作流程
符合條件的群眾在申請戶口遷移(夫妻投靠)時 , 民警可通過“四川省人口信息管理系統-跨省通辦子系統”查詢結婚證電子證照(完成準遷信息錄入后,遷移人為重慶戶籍,遷移流動原因為夫妻投靠時 , 可使用電子證照功能),核查無誤的下載結婚證電子證照,交群眾核實并簽署《承諾書》,再按程序辦理戶口遷移業務,群眾可不提交結婚證紙質材料 。
【溫馨提示】目前只能查詢2010年以后在四川登記的結婚證 , 且如若遇到系統等原因導致無法查詢的情況,還是需要群眾提供結婚證紙質材料 。
【川渝戶口遷移夫妻投靠可不提供結婚證紙質材料】政策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l0zw0PAnku2F3e6I5cKyQ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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