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階段性降低職工醫保單位繳費費率的標準是多少?

濟寧階段性降低職工醫保單位繳費費率的標準是多少?

按照全省統一部署,為切實減輕企業負擔,進一步支持企業復工復產,濟寧市醫保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近日聯合印發了《關于轉發魯醫保發[2020] 15號文件進一步階段性降低企業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費率的通知》(下文簡稱《通知》) 。
《通知》明確,2020年2月至2020年6月,進一步階段性降低我市各類企業(含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費率 。
進一步階段性降低職工醫保單位繳費費率的標準是多少?

2020年2月至6月 , 根據實行階段性降低費率前的單位繳費費率,按照國家減半征收單位繳費降低的費率減去2個百分點的差,進一步降低各類企業(含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費率,即:
2020年2月降低1.5個百分點;2020年3月至6月降低2.5個百分點 (含按照濟醫保發〔2020〕2號規定降低的1個百分點); 2020年7月至12月,按照濟醫保發〔2020〕2號規定 , 企業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費率降低1個百分點 。【濟寧階段性降低職工醫保單位繳費費率的標準是多少?】

階段性降低費率期間辦理退休但醫保實際繳費年限不足10年,如何補繳年限基本醫療保險費?
在階段性降低費率期間,參保職工達到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時,醫療保險實際繳費年限不足十年的,降低費率期間和降低費率期后按不同補繳費率分別核算:在階段性降低費率期間,先按降低后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不含生育保險)單位繳費費率進行補繳;在降低費率期間補繳基本醫療保險費仍不能補足十年的,再按實行階段性降低費率前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不含生育保險)單位繳費費率進行補繳 。補足十年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實行一次性補繳 。

階段性降低費率和緩繳醫保費期間 , 參保職工的各項醫保待遇能否正常享受?
在實施階段性降低費率和緩繳醫保費期間,參保人員正常享受個人賬戶、門診統籌、慢性病門診、住院等各項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
階段性降低費率嚴格界定為費款所屬期的職工醫保費,參保單位補繳階段性降低費率政策實施前的欠費及預繳階段性降低費率政策終止后的職工醫保費 , 均不屬于此次降費率政策范圍 。
已征收的降低費率部分費用,尊重參保單位意愿,優先選擇直接退費,或沖抵以后月份的繳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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