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市公租房申請條件 臨沂新就業人員申請公租房條件一覽

臨沂市公租房申請條件 臨沂新就業人員申請公租房條件一覽

臨沂新就業人員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條件
?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新就業人員可以通過所在單位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1)具有我市建成區的常住戶口,年滿21周歲;
2)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已繳納社會保險,勞動合同需要有勞動鑒定部門章;

3)在我市建成區范圍內無私有房產,也未享受過其他保障性住房;
4)申請人(包括共同申請人)無超過5萬元(裸車含稅價格,以購車發票為準,二手車無發票的需到正規評估公司評估)的車輛(兩輛車以上不論價值,均不符合條件);
5)家庭保障人口名下無10萬元(含10萬元)以上工商注冊 。
?以下情況不予受理:
1)申請人原有住房轉移或享受房屋征收貨幣補償未滿 3 年;
2)已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不得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
【臨沂市公租房申請條件 臨沂新就業人員申請公租房條件一覽】注意:新就業人員需由申請人所在單位按照相關規定統一向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不直接受理個人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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