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用人單位能否用實物的方式發放工資嗎

泰州用人單位能否用實物的方式發放工資嗎

問:用人單位能否用實物的方式發放工資嗎
答:根據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 ?!豆べY支付暫行規定》(勞部發﹝1994﹞489號)第五條規定 , 工資應當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

拓展閱讀:工資
根據勞動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
【泰州用人單位能否用實物的方式發放工資嗎】根據《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規定,勞動法中的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的約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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