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但參保繳費滿5年的一個月可以領多少錢?

濰坊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但參保繳費滿5年的一個月可以領多少錢?

領取標準
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失業補助金標準為100元/月 。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參保繳費滿5年的失業人員,失業補助金標準為400元/月;參保繳費滿1年不足5年的失業人員,失業補助金標準為200元/月;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失業人員,失業補助金標準為100元/月 。【濰坊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但參保繳費滿5年的一個月可以領多少錢?】

失業補助金只能申領享受一次,不得跨統籌地區重復申領享受 。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不享受失業保險金、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發放失業補助金期間,原則上不辦理失業保險關系轉出(轉入),遇有異地就業、異地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等情形的,申請人承諾同意停發并在轉入地不再申領失業補助金的,可按規定辦理失業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失業補助金發放期滿或停發后,失業人員要求轉移失業保險關系的,經辦機構要記錄相關信息并按規定辦理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補助金期滿、被用人單位招用并參保、死亡、應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被判刑收監執行的,停發失業補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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