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區直公積金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實施細則解讀

廣西區直公積金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實施細則解讀

《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實施細則》解讀
現就《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解讀如下:
一、背景
為解決職工購房資金缺口問題,開展提取住房公積金直接支付購房首付款業務是區直中心提供的一種服務舉措,該業務需售房方支持和繳存人配合下開展 。
二、主要內容
《細則》共5條,主要規定了提取對象和條件、提取材料、辦理流程、提取額度及注意事項等具體實施內容和要求 。
三、常見問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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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1:張三在區直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計劃在南寧市購買一套預售商品房,合同約定需支付購房首付款300,000元,當前他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為115,322.45元 。他可以提取多少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購房首付款?
答:按照購房合同約定的購房首付款金額 , 不考慮其他影響因素 , 張三在辦理該項業務前需自付184,800元,剩余的115,200元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來支付購房首付款 。該筆提取業務辦結后,不予補提 。
例2:張三和妻子李四均在區直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購買一
套危舊改新建住房,合同約定需支付購房首付款315,600元,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分別為215,400元、183,230元 。他們可以提取多少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購房首付款?
答:張三和李四需同時向區直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按照購房合同約定的購房首付款金額,不考慮其他影響因素,他們可以提取的最大額度為315,600元 。
【廣西區直公積金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實施細則解讀】 ?。ǘ┥昵肴頌崛∽》抗鶉綰沃Ц豆悍靠睿?
答:符合條件的,區直中心將個人住房公積金轉入申請人本人的銀行賬戶 。由申請人收到住房公積金后次日內將資金轉至預售商品房資金監管賬戶(屬危改房的轉入售房方指定收款銀行賬戶) 。
例:張三于2023年11月27日成功提取并收到了住房公積金,他需在2023年11月28日前將該筆資金轉款至售房方的銀行賬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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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售房方在收到資金當日向申請人開具購房首付款票據,并在3個工作日內向區直中心提供該票據(含申請人自籌資金和住房公積金) 。
例:售房方于2023年11月25日收到張三的住房公積金,需在2023年11月27日前向區直中心提供收款票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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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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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業務辦理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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