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港澳臺居民居住證辦理指南 太原居住證網上辦理流程

太原市港澳臺居民居住證辦理指南 太原居住證網上辦理流程

1、申請條件
根據《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國辦發[2018]181號)、《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西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實施細則的通知》(晉政辦法20193號)規定:
港澳臺居民在我省行政區域內居住半年以上 , 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申領居住證 。

2、申請材料
申請人填寫《申領登記表》、交驗本人港澳臺居民出入境證件,向居住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或者戶政辦證大廳提交本人居住證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辦理 。
【太原市港澳臺居民居住證辦理指南 太原居住證網上辦理流程】
(1)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2)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
(3)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
3、辦理流程
(1)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原件前往居住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或者戶政辦證大廳提出申請
(2)公安派出所或者戶政辦證大廳現場核驗材料 , 符合辦理條件且材料齊全的,當場給予辦理 。
4、收費依據及標準
首次申請領取居住證,免收證件工本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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