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大學畢業后可以繼續交居民醫保嗎

淄博大學畢業后可以繼續交居民醫保嗎

大學畢業后回到淄博還想繳納居民醫保的,需要將大學期間的醫保繳費歷史由原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開具居民醫療繳費憑證轉回淄博 。并將中斷全部補齊后可享受醫保待遇 。如不轉回淄博,則6個月過渡期后方可享受待遇 。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包括住院醫療待遇(含居民生育住院)、門診醫療待遇 。在一個年度內 , 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為20萬元 。【淄博大學畢業后可以繼續交居民醫保嗎】

住院醫療待遇

城鄉居民在本年度首次住院的 , 醫療費用起付標準分別為:一級醫院100元、二級醫院300元、三級醫院700元 。
學生和兒童住院醫療費用起付標準統一為100元 。
在一個年度內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標準減半 , 第三次及以后住院的,取消起付線 。低保對象、農村特困供養人員在指定優惠就醫醫院住院的,醫療費用取消起付線 。

起付標準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額之間符合政策規定的住院醫療費用,實行基本藥物制度的一級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鎮衛生院)報銷比例為85%,其他一級醫院報銷比例為75%,二級醫院報銷比例為70% , 三級醫院報銷比例為60% 。
普通門診統籌醫療待遇
在一個年度內,門診醫療費用起付標準為50元,參保人本年度內門診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為1000元,起付標準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額之間符合政策規定的普通門診統籌醫療費用報銷比例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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