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退役軍人服務中心電話是多少

黔南州退役軍人服務中心電話是多少

一、黔南州縣級以上退役軍人服務中心聯系地址及服務電話
黔南州退役軍人服務中心服務接待地址序號市(州)及所轄縣(市、區)退役軍人服務中心服務接待地址服務電話黔南州退役軍人服務中心都勻市斗篷山路旺福大廈5樓0854-8585157黔南州都勻市退役軍人服務中心都勻市廣惠街道七星安置房8棟1單元1樓0854-8221362龍里縣退役軍人服務中心龍里縣冠山街道體育路(外灘廣場旁)0854-5716880羅甸縣退役軍人服務中心羅甸縣斛興街道湖濱大道政務服務中心1棟二樓0854-4801310長順縣退役軍人服務中心長順縣長寨街道長發北路(藍天幼兒園旁)0854-6898698三都縣退役軍人服務中心三都縣萬戶水寨C區42棟1樓0854-4810881惠水縣退役軍人服務中心惠水縣漣江街道紙酒路中段0854-6227079獨山縣退役軍人服務中心獨山縣井城街道創客大廈3樓西面0854-3222660福泉市退役軍人服務中心福泉市金山街道辦事處磷酸鹽廠安置區1樓0854-2589563甕安縣退役軍人服務中心甕安縣雍陽街道七星路文體廣電大樓1樓0854-4859004平塘縣退役軍人服務中心平塘縣金盆街道后山迎賓大道人環扶大樓1樓0854-7222909貴定縣退役軍人服務中心貴定縣金南街道荷花社區河西堰路76號1樓0854-5224422荔波縣退役軍人服務中心荔波縣樟江大樓410辦公室0854-3610331


二、注意事項
1.全省各級退役軍人服務中心服務接待時間按照國家規定的法定工作日執行(少數民族自治州州慶時間以各州安排為準) 。
2.各縣(市、區)所屬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服務接待電話地址由各縣(市、區)退役軍人事務局統籌在本級官網官微官博及服務接待場所予以公布 。

三、省退役軍人服務中心服務接待暨監督全省服務接待退役軍人工作電話
0851-85160024 。
四、光著身子退役軍人優待證申領方式
(一)現場申領 。
退役軍人、其他優撫對象按照要求攜帶相關材料前往戶籍地或常住地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提出申請,經逐級申報審核后完成制證 , 由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發放至本人 。
(二)入戶辦理 。
年齡超過80周歲,或身患重病、無自理能力、長期臥床等不方便到現場申請的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本人及其家屬可聯系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提出入戶辦理申請 。
(三)網上申領 。
全國統一開通網上申領系統后(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 已完成建檔立卡且信息完善的,可通過互聯網登錄退役軍人服務平臺,在線提交申領 。
點擊進入:退役軍人事務部政務服務平臺
五、辦理優待證需要的材料
(一)已經建檔立卡且信息完善對象需要提供的材料
1.本人申請需提供的材料 。
(1)身份證;
(2)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電子證件照片(規格為352像素<寬>*440像素<高> , JPEG格式 , 分辨率300DPI,大小為20k—50K) 。
2.委托他人申請需提供的材料 。除提交申請人身份證、照片外,還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證及書面委托書原件 。書面委托書應寫明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證號碼、委托原因、委托事項、委托人和受托人關系、受托人姓名及身份證號碼等情況,并由委托人親筆簽名 。書面委托書由受理申請的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留存,并拍照上傳至系統 。
3.監護人代為申請需提供的材料 。除提交申請人身份證、照片外,還需提供監護人身份證及監護證明,包括但不限于:戶口簿、監護關系公證書、出生醫學證明,或者被監護人所在單位、居住地的村(社區)居委會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監護人的證明材料 。
4.異地戶籍申領常住地優待證需提供的材料 。對于申請貴州省常住地發放優待證的,除提交上述有關材料外,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1)貴州省常住地居住證;
(2)貴州省常住地購置住房辦理的不動產權證,或居住常住地公共租賃保障住房3年以上證明材料;
(3)申領人在常住地有固定收入來源證明材料,或在常住地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年及以上且現仍未中斷證明材料,或在常住地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證明材料 。
已經建檔立卡的優待證申領對象,如信息有誤或材料不完善,需根據建檔立卡系統提示信息攜帶相關證明材料 。
(二)未建檔立卡對象需提供的材料
1.退役軍人建檔立卡所需材料 。
(1)身份證;
(2)戶口簿;
(3)轉業證、退伍證、軍隊離退休證、復員證等退役軍人身份證明材料或加蓋檔案保管單位印章的相關檔案證明材 。
(4)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立功受獎材料等其他所需材料或證明 。
2.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遺屬建檔立卡所需材料 。
(1)身份證;
(2)戶口簿;
(3)烈士證明書、因公犧牲軍人證明書、病故軍人證明書等;
【黔南州退役軍人服務中心電話是多少】(4)與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關系的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戶籍地村(社區)居委會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結婚證、戶口簿(申請人與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關系在同一戶口簿)、出生證明等 。
(三)申領人無身份證明時需提供的材料
1.退役軍人優待證申請人無相關證件或檔案材料能證明其退役軍人身份的,需經其戶籍地所在村(社區)居委會等基層組織出具相關證明材料,由縣(市、區)退役軍人事務局通過與公安、民政、人武部等相關部門比對認定身份 。
2.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遺屬優待證申請人無相關證明材料的,需由其本人出具相關情況說明 , 由戶籍地縣退役軍人事務局核實后認定身份 。如申請人暫無法提供相關材料或所提供材料無法核實的,應待申請人材料補充完善、身份確定后,在戶籍地受理申請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