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生育保險繳費比例 九江生育津貼標準

九江生育保險繳費比例 九江生育津貼標準

(1)用人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費比例為10%,其中:用人單位8%、在職職工2%,個人繳費部分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 。
(2)自愿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的個人繳費比例為7% 。
(3)關閉破產改制及國有困難企業等符合參加困難企業職工住院統籌醫療保險條件的用人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的繳費比例為4% 。

合并實施前,用人單位或個人欠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或生育保險費的 , 分別按單項險種的有關補繳規定執行;合并實施前后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的參保繳費年限分別合并計算 。
【九江生育保險繳費比例 九江生育津貼標準】兩險合并實施后,不再單列生育保險基金收入,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待遇支出中設置生育待遇支出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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