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醫保調整省本級職工醫療保障政策的通知

四川醫保調整省本級職工醫療保障政策的通知

省本級各參保單位:
【四川醫保調整省本級職工醫療保障政策的通知】為完善醫療保障制度 , 穩步提高省本級職工醫療保障待遇水平,切實減輕參保人員醫療費用負擔 , 現將調整省本級職工醫療保障待遇政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
一、一個自然年度內 , 省本級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按上一年度成都市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以下簡稱成都市平均工資)的6倍確定 。每年待統計部門公布成都市平均工資后,由省醫療保障事務中心動態調整執行 。

二、已參加省本級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單位和人員中,自愿成建制選擇參加住院(含門診慢特病)補充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補充醫療保險)并按規定完成繳費的,一個自然年度內,補充醫療保險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額調整為40萬元/人 。
本通知自2022年4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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