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本市戶籍家庭申請公租房需要什么條件?

東莞本市戶籍家庭申請公租房需要什么條件?

東莞本市戶籍家庭公租房申請條件
1、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具有本市戶籍(申請人未成年子女在本市生活或居住可作為共同申請成員);
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線4倍(即4400元)或以下;【東莞本市戶籍家庭申請公租房需要什么條件?】

3、家庭人均資產在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線年標準20倍(即26.4萬元)或以下;
4、無自有住房,或者自有住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積低于18平方米;
5、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賃住房、領取租賃補貼,未享受經濟適用住房、人才住房及房屋修葺等優惠政策 。
保障標準計算方式
實物配租
租金標準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發改局及市財政局共同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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