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投靠親屬落戶政策規定 東莞親屬投靠落戶條件

東莞投靠親屬落戶政策規定 東莞親屬投靠落戶條件

投靠入戶東莞主要為“三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夫妻投靠 。
【東莞投靠親屬落戶政策規定 東莞親屬投靠落戶條件】具體規定如下:
一、夫妻投靠
配偶為東莞戶籍的非莞籍人員,其非莞籍的子女可一起申請隨遷 。也就是說夫妻投靠的對象是夫投靠妻或者是妻投靠夫 , 然后非莞籍未成年子女可以隨遷 。

二、子女投靠父母
父(母)為東莞戶籍,與父(母)分居兩地的非東莞戶籍子女可投靠父(母)入戶東莞 。
三、父母投靠子女
外市戶籍居民,可申請投靠東莞市戶籍子女在我市入戶 。其共同生活的外市戶籍未成年子女可申請隨遷 。
父母的范圍:生父母、養父母、繼父母、岳父母、公公、婆婆
投靠入戶地址:
被投靠人在東莞的入戶地址,就是投靠人入戶東莞的地址 。(主要是房產戶、集體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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