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樂小微企業場地租金補貼政策

新樂小微企業場地租金補貼政策

新樂小微企業場地租金補貼政策
適用對象
城鎮登記失業人員、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下崗失業退役軍人、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初次創辦小微企業(不包括入駐創業園區和創業孵化基地的)并登記就業 , 且租用經營場地或店鋪的,自創業之日起3年內,給予租金補貼
【新樂小微企業場地租金補貼政策】
補貼期限
最長不超過3年 。
補貼標準
租賃場地面積100平方米以下的,每年3000元;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5000元 。實際租金低于上述標準的,據實補貼 。
受理部門:人社局就業培訓科(88581258)
點擊查看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