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縣日常受理公共租賃住房貨幣補貼申請的通告

衡山縣日常受理公共租賃住房貨幣補貼申請的通告

關于日常受理公共租賃住房貨幣補貼申請的通告
為解決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對象的住房困難 , 充分發揮住房保障制度的作用,做到應保盡保,現將衡山縣住房保障服務中心實行日常受理公共租賃住房貨幣補貼申請的具體事項通告如下:
一、受理時間:
本通告發布之日起,衡山縣住房保障服務中心日常受理 。
二、受理地點:

衡山縣政務中心二樓住建窗口
衡山縣住房保障服務中心公租房管理股(人民廣場內)
三、受理流程:
申請人填寫《衡山縣2021年度最低收入家庭住房補貼申請表》,并根據填表說明提供相關資料,由戶口所在社區初審,初審符合的,由住房保障服務中心復核,復核合格后,辦理惠民一卡通,一年分2次,由縣財政打入申請人帳戶 。

四、申請條件
(一)城區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申請人具有本縣城區常住戶籍 。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本縣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5平方米的家庭 。
3.家庭財產(不含住房)不超過20萬元 。
(二)新就業無房職工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年滿18周歲 。
2.具有本縣城區常住戶籍 。
3.本人在縣城區范圍內無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5平方米 。
4.已在城區范圍內就業,且就業時間未滿3年 。
5.家庭人均收入不超過本縣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 。
6.家庭財產(不含住房)不超過20萬元 。
(三)在城區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年滿18周歲 。
2.家庭成員在城區均無自有住房 。
3.在城區范圍內穩定就業2年以上 。
4.家庭人均收入不超過本縣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 。
(四)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對象自申請之日起前5年內出售、贈與、離婚析產或自行委托拍賣房產的 , 均不屬于家庭無房的情形 。
(五)其他事項
1.申請人隱瞞事實,提供虛假材料,偽造材料的,經審查發現取消其公共租賃住房資格 , 五年內不得再次申請 。
2.聯系人:唐曉明
【衡山縣日常受理公共租賃住房貨幣補貼申請的通告】聯系電話:13100346648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