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陜西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有關問題的通知

原文 陜西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有關問題的通知

陜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為進一步完善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政策,規范經辦服務管理,現將有關問題明確如下:
一、繼續放寬技能提升補貼政策申領條件
省人社廳、財政廳、發改委、工信廳《關于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陜人社發[2019]22號)中“繳費條件由企業在職職工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36個月(含)以上放寬至累計繳費12個月(含)以上"政策延長至2021年12月31日 。

二、明確技能提升補貼政策適用范圍
(一)技能提升補貼申領人員和證書范圍按照《陜西省失業保險支持參保職工提升職業技能實施辦法》(陜人社發[2017]26號)規定執行 。陜人社發[2019]22號文件中技能提升補貼擴大的政策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后,不再執行 。專業技術人員證書認定日期在2020年內的 , 申領期限可延期至2021年12月底 。

(二)技能提升補貼適用范圍指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證書應按國家規定目錄并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技能人才評價證書全國聯網查詢系統(zscx.osta.org.cn)上查詢核實 , 認定日期為證書核發日期 。

(三)取得證書符合條件的企業在職職工需在證書認定日期12個月內提出申請 。
三、工作要求
(一)自2021年1月1日起,符合條件的企業在職職工享受技能提升補貼每人每年不得超過2次,同一職業(工種)同一等級不可重復申請,同一職業(工種)已享受高級別證書的不得再享受低級別證書補貼 。
(二)2020年內已考試合格或評審通過但尚未取得專業技術類證書,確因非本人原因造成申領時超過規定期限的,其申領期限可適當延長 。
(三)各市(區)要嚴格落實政策,優先保障生活及技能提升補貼落實,加強風險防控,強化監督管理,嚴防冒領、騙取補貼 。對違法違規行為,按規定追究相關責任 。
陜西省人力資源保障廳
【原文 陜西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有關問題的通知】20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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