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住房公積金個人和單位繳納比例 成都公積金個人繳納比例和單位比例

成都住房公積金個人和單位繳納比例 成都公積金個人繳納比例和單位比例

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得低于5% , 不得高于12% 。
單位在規定范圍內,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未建立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的,經全體職工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可按差異化比例繳存;職工個人可在不低于單位繳存比例并在規定上限范圍內選擇個人繳存比例 。

拓展閱讀:什么叫“雙向差異化”比例繳存
指單位和職工在公積金5%-12%規定比例范圍內,可按差異化比例繳存,其中職工個人比例部分不能低于單位繳存比例 。
【成都住房公積金個人和單位繳納比例 成都公積金個人繳納比例和單位比例】單位差異化繳存比例事宜及比例選擇需經職代會或工會通過;職工比例部分與單位協商,在不低于單位繳存比例的情況下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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