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滿足什么條件可以領取養老保險?

吉林市滿足什么條件可以領取養老保險?

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個人,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且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
計算方法: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構成 。目前,吉林市城區范圍內基礎養老金標準為每人每月118元,對累計繳費滿15年的,每多繳1年,基礎養老金每月加發5元;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準,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 。

繳費檔次:
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14個檔次 , 參保人自主選擇繳費檔次,多繳多得,長繳多得 , 按年繳費可享受政府補貼 。
100元繳費標準目前只適用于重度殘疾人、低保對象等繳費困難群體 , 由政府代繳,個人不用繳費 。
【吉林市滿足什么條件可以領取養老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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