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長期護理保險相關政策的通知

唐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長期護理保險相關政策的通知

唐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長期護理保險相關政策的通知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理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有關單位:
為助力全市“一老一幼”工作,進一步滿足群眾需求,結合我市長期護理保險(以下簡稱“長護險”)運行實際,經研究決定,對全市長護險相關政策進行調整 ?,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放寬申請條件
取消長護險申請條件中“申請評定的參保人員在長護險正常參保的同時,應滿足在申請時間向前連續參加唐山市基本醫療保險2年(含)以上”的限制條件 。

二、擴大保障范圍
(一)將重度失智人員納入長護險保障范圍
【唐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長期護理保險相關政策的通知】1.納入范圍 。按照國家醫保局辦公室、民政部辦公廳印發的《長期護理失能等級評估標準(試行)》(醫保辦發〔2021〕37號),將經評估符合三級及以上標準的失智人員納入長護險保障范圍 。包含:①日常生活活動能力重度受損人員;②日常生活活動能力中度受損,同時認知與感覺溝通能力重度受損人員 。

2.待遇方式及標準 。醫養結合定點服務機構進行長期護理發生的費用,基金支付比例為70% , 支付上限2000元/月;養老定點服務機構進行長期護理發生的費用,基金支付比例為70%,支付上限1500元/月;居家護理機構上門護理服務每人每月不少于20小時 , 針對患者和護理人員資質不同,基金支付每人每月1100元至1400元 。

3.護理內容 。明確失智人員護理內容,在原失能護理服務基礎上增加精神疏解照料、輔助談話等相關護理內容 。
(二)探索將孤獨癥兒童納入長護險保障范圍
關注孤獨癥兒童群體,根據社會發展情況,在長護險基金可承受基礎上,探索適時將孤獨癥兒童納入長護險保障范圍 。
三、工作要求
本文件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此前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本通知未規定事項,按照原政策執行 。具體解釋工作由市醫療保障局承擔 。各級各單位在政策執行過程中遇到問題,要及時向市醫療保障局反饋 。
唐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1月10日
政策來源:唐山市醫療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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