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養老保險領取流程 蘇州社保養老金領取標準

蘇州養老保險領取流程 蘇州社保養老金領取標準

一、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
1.用人單位或托管檔案的就業管理機構(以下統稱單位)于參保人員達到退休年齡之月或接到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后3個月內,每月11日至月底期間,持上述材料、表單,到市、區社保經辦機構辦理退出生產(工作)崗位及養老保險待遇核定手續 。
2.社保經辦機構審核繳費年限、繳費工資、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等情況 , 核定退休類別、退休時間及養老保險待遇 。

其中在姑蘇區參保的人員 , 須先由姑蘇區社保經辦機構初審后,報市社保中心復審;病退、特殊工種退休等須先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批 。
3.退休人員從核定退休時間之次月起 , 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定期待遇按月社會化發放,一次性待遇通過單位發放 。

【蘇州養老保險領取流程 蘇州社保養老金領取標準】二、參加居民養老保險的
1.參保人員于符合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當月,持以下材料至戶籍所在地社區社保工作機構按規定辦理繳費申報及待遇核定申請手續:
2.社區社保工作機構審核后 , 對申請繳費人員,確定應繳金額 。參保人員憑《繳費通知單》于次月10日前至委托代征銀行繳費,或用手機掃描《繳費通知單》上的二維碼在線繳費 。

3.社區社保工作機構初審參保人員符合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的,于其提出待遇核定申請次月10日前將有關申報材料報送至區社保經辦機構,并于11-15日在社區內對當期申請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人員名單進行公示 。公示完畢后 , 對經查實不具備享受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條件的人員,社區社保工作機構將人員名單及公示情況報送至區社保經辦機構,撤回其待遇核定申請,并將具體原由告知參保人員本人 。
4.區社保經辦機構審核后 , 對符合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的人員,于當月18日前核定其待遇列支時間和計發標準,打印《蘇州市區居民養老保險待遇審批表》 , 由社區社保工作機構交參保人員 。
5.參保人員從符合待遇領取條件次月起,按照核定的標準,于每月25日起通過指定銀行按月領取居民基本養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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