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多久判多久是指羈押

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對被告人在偵査中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 。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可以經上一級檢察院批準延長一個月 。
一般羈押多長時間必須審判:
得到檢察院批準,可以羈押7日 。7日后,或者有證據,證明被羈押者犯罪,向法院起訴,定罪后判刑 。7日后,無證據,放人 。公安請求延長羈押,向檢察院申請 。
所以,羈押多長時間都不能必須判刑,要有犯罪證據向法院起訴,判刑 。
【法律依據】
【坐多久判多久是指羈押】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56條規定: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 。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一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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