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于都縣租售人才住房申請條件 贛州市于都縣租房

贛州于都縣租售人才住房申請條件 贛州市于都縣租房

【贛州于都縣租售人才住房申請條件 贛州市于都縣租房】申請條件
(一)申請人應在于都縣創業或就業,本人、配偶在縣城無住房、無購房、無建房記錄,未享受保障性住房待遇(含公租房、租賃補貼、返遷安置房、單位周轉房)的下列人員,可申請定向配售:

1.列入縣委、縣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于才字[2022]1號)規定可享受住房待遇的E類及以上人才 。
2.來縣創業 , 或被機關單位(含縣直、駐縣單位)、企業正式錄用、聘用的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含教育部認可的境外高等院校畢業的歸國留學人員);
(二)已享受保障性住房待遇(含公租房、租賃補貼、返遷安置房、單位周轉房)的人員,清退保障性住房待遇后 , 符合第(一)項條件的,也可申請定向配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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