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 保定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標準

保定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 保定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標準

保定登記電動自行車標準
本次集中登記上牌的電動自行車,包括:
(一)對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25km/h且符合新、舊國標(新舊國標規定要求見附件2)規定的電動自行車,核發綠底白字的正式號牌 。
(二)對在用的不符合新、舊國標規定的電動自行車,核發白底黑字的臨時號牌,并按照《河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規定設置三年過渡期,過渡期滿后,不得上道路行駛 。【保定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 保定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標準】

(三)使用電動自行車從事快遞、外賣的經營單位,使用的電動自行車必須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核發黃底黑字的正式號牌 。
(四)電動摩托車、電動輕便摩托車屬于機動車,不屬于電動自行車,須到車管所進行注冊機動車,駕駛人且具有此類車的準駕車型的駕駛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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