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山離婚手續辦理 臺州離婚證補辦條件及材料


補辦條件
1、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當事人遺失、損毀婚姻登記證 , 可以向原辦理該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
2、當事人依法登記結婚或者離婚,現今仍然維持該狀況

3、當事人持有《婚姻登記工作規范》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條規定的身份證件
4、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

注:當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記處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的,有檔案可查且檔案信息與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辦理
基本材料
【臺山離婚手續辦理 臺州離婚證補辦條件及材料】
1、《申請補領婚姻證登記聲明書》的簽字聲明
2、有效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和戶口?。ê偈本用襠矸葜ぴ? ,或戶籍證明)
3、男女雙方當事人各提交2張二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4、離婚證損壞、遺失或不一致的證明提供
其他材料
1、港澳居民:港澳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港澳同胞回鄉證)
2、臺灣居民:港澳臺居民身份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其他有效旅游證件)
3、外國人/華僑:本人的有效護照(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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