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龍港市親屬投靠落戶對象 龍港戶口遷入條件

溫州龍港市親屬投靠落戶對象 龍港戶口遷入條件

【溫州龍港市親屬投靠落戶對象 龍港戶口遷入條件】龍港市親屬投靠落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辦理親屬投靠落戶:
(一)父母一方為我市家庭戶口的 , 其未成年子女可申請投靠落戶 。
(二)夫妻一方為我市家庭戶口的,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可申請投靠落戶 。

(三)成年子女為我市家庭戶口的,其共同生活的父母可申請投靠落戶 。
(四)父母為我市家庭戶口的,如在我市無成年子女照顧,可允許成年子女投靠(照顧)落戶 。
(五)離異未婚人員申請遷回原籍或投靠其直系親屬落戶,未取得房屋所有權或使用權的 , 可憑離婚證、離婚協議或人民法院離婚判決書(調解書)、法律生效文書和市房管部門出具的本市無房屋產權證明申請落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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