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市人才”購房券”怎么申兌 宿遷市人才購房補貼政策領取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強化高質量發展人才引領的實施意見》(宿辦發〔2018〕78號)文件精神,按照《宿遷市人才“購房券”管理和使用暫行辦法》(宿人才發﹝2016﹞2號)要求,現就做好2023年中心城區人才“購房券”申兌工作通知如下:
申兌對象:
從線下申請人才“購房券”,已獲券且已購房的人員 。

所需材料:
1.提供《人才“購房券”兌現申請表》原件和復印件
2.購房證明材料(購房合同、購房全款發票、契稅發票)原件和復印件
注意:自主創業類人才除上訴材料外還需提供企業納稅證明

申兌流程:
1.提交申請:補貼對象向用人單位遞交申兌材料,由用人單位安排專人負責統一受理并匯總報送所在地人社部門 。所在地人才服務機構統一受理申請并初審,市直用人單位直接向市人社局申請 。

【宿遷市人才”購房券”怎么申兌 宿遷市人才購房補貼政策領取】2.審核申請:市人社局對各區人才服務機構和市直用人單位提供的申兌材料進行匯總審核 , 市委組織部人才處對審核結果進行復審 , 確定擬兌付補貼名單并公示 , 公示無異議的 , 按比例發放“購房券”補貼 。享受“購房券”補貼的房屋5年內不得上市銷售 。
相關要求:
1.請符合條件的各類人才于2023年5月20日前,將《申請表》、《匯總表》以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報送至單位所在地人社部門 。
2.各用人單位和人才要確保所提交材料內容的真實性 。對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查實,即取消申報申兌資格,并給予記入誠信檔案,三年內不再接受該單位或個人的人才、科技項目申報 。
3.對照條件嚴把初審關,重點做好人才“購房券”申報、申兌宣傳和材料受理工作 , 于5月30日前將符合條件人才相關材料報送至市人才服務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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