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個人和單位的醫保繳費比例是多少

福州個人和單位的醫保繳費比例是多少

福州個人和單位的醫保繳費比例
福州市企業(包括各種所有制和組織形式的企業)、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外地駐長單位(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及其職工(以下統稱單位參保人員),都要按照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

繳費比例:
【福州個人和單位的醫保繳費比例是多少】用人單位: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8%(不含生育保險費,生育保險繳費比例0.7%)
職工個人:本人月工資的2%
附繳費年限:國家規定職工醫保最低繳費年限為男滿30年,女滿25年 。單位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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